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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缺斤少两摊贩挂“黄牌”,倒逼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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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3 12: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媒体报道,1月31日中午,南国早报官方微信推出《南宁海鲜市场坑人套路大起底》报道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南湖埌东工商质监所在厢竹海鲜市场突击检查时,一摊位因缺斤少两被市场管理方挂上黄牌警告。挂“黄牌”照片被传上网络后,该海鲜摊点瞬间成为“网红”,刷爆朋友圈,被网友调侃。

海鲜摊主因为缺斤少两而意外成了“网红”,这可真是一件糗事。在大大的“黄牌”之下,女摊主随后自行暂停营业,这体现出“黄牌”警告的“杀伤力”。

七两秤、八两秤、多个塑料袋夹层带水等伎俩是水产市场缺斤少两的主要表现形式,几乎成了潜规则。对于缺斤少两行为,《消法》等法规明确了罚则,市场监管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治理措施,但从结果看,违法商贩为缺斤少两付出的代价依然还是偏低。

对于缺斤少两行为,即便查证属实,也往往以警告教育、责令改正、罚款为主,而受交易金额所限,罚款的数额一般也不会太大。这样,就无法对违法摊贩形成有力震慑,不少摊贩也因此存有侥幸心理。

而市场管理方在市场醒目位置给缺斤少两摊贩挂“黄牌”之后,就等于公开曝光了摊贩的失信欺诈行为。于摊贩而言,这是一种更有力的失信惩戒;于消费者而言,这也是一种消费温馨提醒。有一张“缺斤少两”的大黄牌在摊位上悬挂着,哪个消费者还会到这个摊位购物?事实证明,被挂“黄牌”的摊位已经在压力之下自行暂停营业。

就此而言,南宁青秀区市场管理方的这张“黄牌”是挂得好!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向南宁市各县区推广厢竹海鲜市场的做法。

这一创新做法不妨向更大范围的水产市场乃至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等推广,并结合将“黄红牌惩戒制度”与消费公示制度、信用评价制度相结合,将“实体黄红牌”与“网络黄红牌”相结合等方法,倒逼经营者提高诚信意识,才能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李英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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