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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制“50万寻子”,知法才能不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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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7 15:5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浙江乐清市50万元寻子案真相大白,这起儿童“失踪案”源于母亲的一手策划。在孩子被找到后,母亲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而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道是虚假的信息故意在网络或媒体上传播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其实,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在乐清市的这个家庭中,母亲陈某与父亲存在感情纠纷,陈某想“测试”丈夫对儿子是否关心,从而制造了这起假案。11月30日,陈某将放学后的儿子藏匿于一辆电瓶车中,随后报案。在警方和社会各方寻找孩子期间,陈某还转移了电瓶车的位置,直到5天后孩子被寻获。

为了找到孩子,不仅警方发布公告,耗费警力寻人,父亲黄某悬赏50万元,地方乃至全国的媒体也纷纷报道,更有成千的志愿者参与帮助,可以说是声势浩大,动用了可以动用的所有社会资源。恐怕这样的后果,也是这位报假案的母亲始料未及的。这位思维简单的母亲,也许更没有料到,自己的行为还触犯了法律。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拐卖儿童的犯罪现象十分痛恨,与此相关,儿童失踪案件也极易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同情。尤其是在网络发达的现在,儿童失踪案件会被人们海量传播,很多人也会就此伸出援助之手。这本是社会文明进步,人们乐于互助的表现。然而,利用、滥用同情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次浙江乐清市的儿童失踪“假案”,就消耗了大量社会资源,人们在费尽心力却白忙一场之后,恐怕今后也会对儿童失踪案件保持更谨慎的态度。它和以前发生的街上扶摔倒老人被讹一样,都可能会让这个社会的人际关系倒退。

根据媒体的梳理,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在微博上发布的3595条失踪儿童信息后发现,很多失踪儿童案件其实都是“虚惊一场”,超过一半的失踪原因是孩子离家出走。而由家庭纠纷而引发的失踪儿童案,发生过不止一次。多起儿童失踪案是缘于妻子与丈夫吵架后,带着孩子离家出走。在严厉打击之后,涉及拐卖儿童的失踪案件所占比例已经很低。这样看来,没有失踪而报失踪,自己还没有仔细寻找就要求帮助的比例占多数。尽管其中不少无心之失,但对社会资源的过度消耗显而易见。

与其他家庭纠纷所“制造”的儿童失踪案有区别的是,这次乐清失踪案的伪造,是故意的、有预谋的。只不过这位母亲可能没有预料到影响这么大,所造成的后果这么严重。如果在当初脑子里有法律这根弦,知道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会带来极高的法律风险,恐怕她会三思而后行,不会做出如此荒唐的事情。所以说,在信息社会,作为普通人,也有了解法律、知法懂法的必要。不要以为法律只是约束别人,与自己无关,尤其是在做一些“奇葩”之事的时候,要形成问问自己的习惯,这事是不是触犯法律。

对于编造谎言、行为荒唐的母亲,对于这个家庭,这件事是一个极为深刻的教训。对于其他人,也是一样。每个人都该认清这一点,在现在的时代,法律意识是生活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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