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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社会事件岂能把自己放在道德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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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6 08:2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微言网发表两篇关于高铁霸座女的文章后,很多人给文章点了赞,与此同时,也有部分人持反对意见。
     我们知道,中国传统教育中,人从一出生就开始接受性本善的道德根植,没有任何父母对儿女从小以恶洗脑。这次霸位女事件,有一段视频被晒到了网上,社会倾向性认为是丢脸缺德。但是视频是否是截取的一段,我们并不得知。整个事情的起因是什么我们也不清楚,只是猜测。如同仅仅看见一个人在打人,可以说是侵犯他人,也可以说是依法自卫,还可以说是见义勇为。火灾现场里有人在火光中出没,你可说他是舍己救人,也可说他趁火打劫。这只是普通旅客之间的座位之争,远非宫廷权力挤兑那么严重。座位归属者看到位子被占后,不知是用什么语气让其离开,是否语气过重,或是别的原因?如果只是说:这是我的位置,麻烦让一让。那即使再对方再蛮横也不会争吵起来。况且从视频上看,周女除了情绪激动、表情气愤、强词夺理、声调高亢、语速加快和以手助势以外,并没有脏言粗话,没有起身示横就地十八滚,更没有肢体冲突先下手为强。最多是因为座号标示不当,加上主观上想靠窗而凭票错位,再错也不致于错到缺德的蛮荒年代去。有人不惜借题发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似乎“永州之野产异蛇”外,还出刁民,其恨不亚于抓到一个大贪虎大国贼!9月23日,上海至阜阳K8482列车上,一外籍女乘客强占他人座位,拒绝出示车票,还将水泼向拍视频的人群,比起中国周某女,态度不知恶劣多少倍吧。
    我们常对扑朔迷离的事说“事出有因,情有可原”,其实现实中有很多是非不清、法理不明的事。某地有4个访民依法上访,当地公检法和基层政府截访人员对访民她们说要她们先回去,并给她们解决生活费和住房问题。经过几个小时的谈话后,上访人员跟领导说:好,你叫我们回去,先打2万元到账户。基层和公安截取这句话为事由,以寻衅滋事罪对她们进行了逮捕,据说还要以敲诈勒索罪追诉刑责。她们按照正规上访程序,按照领导许诺的话重复了一句,何罪之有?如果说有罪,那么领导欺骗在先,又该当何责呢?
    再说霸座女,对于前因后果我们并不知晓,虽然高铁霸座女的这一行为有失操行水准,但也没到上纲上线大谈道德败坏的地步。有一些过错就被过分放大,人肉信息,这种行为比霸座女更有失道德水准。现在有些交警处理交通违规时,推给派出所,派出所又反推给交警,然后交警说没撞上不归他们管,你撞上去的话我们就管。这是执法者应有的执法态度吗?符合道德规范?这样的执法才应该遭全社会谴责,以督促他们认真执法。如果把这样的小事进行人肉,这是法纪社会所不允许的。习主席正是看到了目前中国的法治薄弱,才强力推行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和道德规范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也不是同一行为范畴。失德有轻有重,如违反人伦,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小孩,违反法律和道德,为民众所不齿的,社会共讨伐之,这是必须的。像这种真正违反道德和法律的,应大力追责,这是人类文明道德所不允许的,引发的可能是道德和法律双重危机。像霸座女这个事在有修养人身上,是可以原谅并谦让的。自以为是道德教父,居高临下将其作为道德置顶,价值头条,似乎有些拔高;如作为世纪之争,更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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