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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拆不掉的“私家湖泊”,背后有何利益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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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3 10: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洞庭湖深处,一道高高垒砌的堤坝似“水中长城”,围出一片面积近3万亩的私人湖泊,严重影响湿地生态及湖区行洪。“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这道堤坝是当地一个私企老板所建,曾被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县级市)等各级政府数次严令拆除,但依旧岿然不动。

这已经不是洞庭湖非法围网第一次被曝光了,跟以往一样,违法行为“依旧岿然不动”,侵占洞庭湖湿地17年之久,传递出的是一种无力感。任何无力感都是有现实支撑的,这种与发展及环保都明显相悖的行为,究竟从何而来?

表面上看,当地对非法围网的打击力度,也确实在强化。2014年,这个洞庭湖上的巨型矮围被湖南省遥感中心通过卫星监测发现。2015年,因其违反防洪法,湖南省水利厅多次要求当地水利部门采取措施。2016年,沅江市出台《沅江市拆除洞庭湖矮围网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但这些“作为”或许只是表象。到今年,还有近3万亩的“私人湖泊”存在,政府的考核目标显然并没有完成。

庞大的围网状况,背后涉及复杂的利益纠葛。拿本案例中的私企老板来说,其行为违背了《渔业法》、《防洪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也与湖南省政府整治倾向相违背,但还能坦然存在,怕是难掩与地方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利益共生”关系。再加上洞庭湖的管理部门交错复杂,没有一个统一的部门对湖区进行综合管理。重重顽疾,都为“清网”增添了现实的难度。

另外也不排除,一些地方政府和组织团体充当了非法捕捞和违规养殖的保护伞,存在利益瓜葛。如此,省政府想整治规范,但要求到了地方,就难免会被利益凝聚起来的地方势力所抵抗、消解。整治力度一直在强化,但多难逃“雷声大雨点小”的结局,也就不难理解了。

说白了,还是地方政府的心态、位置没有摆正,监管部门执行力偏软。往深了说,就是当地相应的权力运行生态,被利益所牵制甚至腐蚀,呈现出不作为、慢作为状态。这些问题对环境整治的危害性,某种程度上大于纯粹的“非法围网”行为。

从这个角度讲,追责、问责便更不能忽视。对于个别监管部门漠视法律,放任非法围网乱象持续多年的行为,除去管理上的衔接盲区可以理解外,其他只要是职责范围内,都应依法严格追责。据报道,益阳市已经开始严查该问题背后的“保护伞”和失职渎职行为。我们期待,这次“动真格”的依法查处,既不能让法律沦为空文,更不能让惩处成为空头支票。

当前,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正在进行,这次“回头看”,就是要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万亩“私家湖泊”存在17年,无论其中有无利益瓜葛,还是仅仅因为干部有畏难情绪,不敢依法处理,都应该成为“回头看”的内容。

在拆违之后,要想真正让当地权力生态清朗起来,也不能忘了合理的制度化管理规范。比如,可以整合现有的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通过统一的部门进行管理和处罚,避免各自为政,纾解管理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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