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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违建”招租看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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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7 14:3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滨江休闲美食街(以下称“美食街”)的不少商户反映,他们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由崇川区任港街道办参与投资建设的美食街,其房屋均未取得相关规划手续,以致无法办理房产证,给日常经营带来种种不便。南通市规划局答复称,美食街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商户还表示,存在任港街道办用房租抵工作人员就餐费的情况,怀疑其租金抵扣于“公务招待费”(6月6日澎湃新闻)。

“非法搭建,又进行了非法招商,还进行了非法出租”,这是商户对任港街道办参与美食街项目的定性。从2016年2月南通市规划局答复称“滨江休闲美食街并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2017年7月5日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发的责令改正通知书看,这里面的问题确实不少。

首先,街道办是一级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行政职能机构,其参与投资建设美食街,正当性本身就值得怀疑。“有特殊的历史原因,虽‘不合法’,不过有一定合理性,是为确保失地农民的利益得到补偿。”街道办相关负责人的言论,值得商榷。且不论失地农民应依法获得国家征地赔偿,仅拿着合理性来掩盖不合法一说,就让人惊诧。合理性的前提是合法性,背离了合法性的合理性,哪里还有立足之地?

其次,按照《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街道办原本有责任去及时制止辖区内的违建行为,并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理,而今却成了“违建”的主体,且违建存在长达10年之久。若不是商户举报,这样的监守自盗还会存在多久?为何十年中主管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也失灵?

第三,还要看到,在将美食街的房屋对外出租时,并非没有遇到障碍,有关部门反而采取了“特事特办”。当街道办拿出“会议纪要”和产权证明具结书,供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时,有关部门绿灯通过,这样的任性无异于“为虎作伥”,让美食街项目一再突破法律底线。

另外,商户反映的街道办工作人员就餐后签单抵扣租金,如果属实,可能存在违纪问题。任港街道办表示,房租均用于公共利益和村民的养老保障等方面,因商户未按合同交房租,经其请求,才采取折抵办法,不存在挪用、侵占、私吞房租的情况。目前,区纪委已介入调查。真相如何,相信纪检部门的调查会给公众一个交代。

建设法治政府、提倡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是这个时代的要求,是群众的心愿。无论是否出于公心,都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在实体和程序上确保合法合规,严守法律底线。唯此,地方经济的发展才能健康长久,群众得到的实惠才能踏实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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