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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不能成简政放权“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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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1 19: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谐音“我爱你”的5月20日来临之际,不少青年喜欢选择此时结婚登记。记者近期在湖南乡村走访,了解到一些农民的呼声:结婚登记,能够在乡镇办理就好了。湖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证实,除极个别历史上曾为县城的乡镇之外,全省婚姻登记集中设点在县一级或以上民政部门。(5月20日新华网)

  农民登记结婚在县城办理,看似不打紧,可对偏远农村来说,进县城办结婚登记,往返需要两天时间,并在县城住上一个晚上,交通费、食宿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同时,还要耽搁两个工,有时县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因公私事务请假缺岗,农民进城办结婚登记就会扑空,办事折腾,花费也更大。所以,恢复在乡镇办结婚证,是偏远农村和农民的迫切希望,势在必行,事不宜迟。

  上届和本届中央政府一直在努力推行“简政放权”,顾名思义,简政就是简化政务服务,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放权就是把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逐级下放,原则上只要不涉及外事和国家安全等重大问题,能够简化和下放的一律执行,不能打折扣。湖南省把婚姻登记集中设点在县一级或以上民政部门,出于人员配备、档案管理等实际问题,属于权宜之计,解决了部门困难,却把困难带给了偏远农村及农民,显然欠考虑,主要是增加了农民进城办理结婚登记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成本,不符合中央简政放权的服务宗旨和精神。

  当然,不能因此否定湖南的简政放权工作,但却暴露一个真问题,简政放权存在“死角”。主要表现在从县一级简化、下放到乡镇一级做得不够。从思想根源来说,有的县级政府缺少简政放权的主动性,执行上级的简政放权政策要求比较到位,但是,对于本级政府存在的“政不简、权不放”等问题熟视无睹。这样执政和服务,属于消极态度。因为,中央、省等两级政府出台简政放权政策制度,无法也不可能把县级事务全部包含进去,需要县级政府吃透上级精神,自我对照,然后结合本地实际,克服困难,简化或下放本级政务服务事项,不留“死角”,方便群众办事。

  可是有的地方恰恰借此打“擦边球”,即,凡上级没有明确要求的,一律按部就班。这是一种“懒政”现象,本质上是宁愿少一事、不愿多一事,所以,行动上则表现为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不太关心老百姓办事是否方便和多花钱,反正不要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掏钱,于是睁只眼闭只眼,麻木不仁,并给简政放权留下“死角”提供了沃土。这种现象亟待改正,否则,百姓伤心,也损害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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