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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成“编外教师”是家校共育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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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6 09: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今,社会对孩子的教育越发重视,家校共育理念不断普及,但在一些中小学,从批作业,到课堂值日保洁,再到监督学生考试,在家校共育、家校合作过程中,家长与教师之间的责任边界趋于模糊,家长正在成为一支随叫随到的“编外教师”队伍。

所谓家校共育,是指家长、学校在明确主体责任的情况下进行多方配合与沟通,共同培育和教育孩子,从而达到最佳育人效果的一种育人体系和机制。

家校共育能将教师从繁琐的杂事中解放出来,从而更专注于教学工作;家长参与到孩子的教学中,也是一种积极的亲子互动。于此而言,两者的结合对孩子的健康成长益处颇多。

可从现实情况看,家校共育已然变成部分学校与教师转嫁自身责任的冠冕堂皇的借口,而这种责任转嫁也日益成为家长不能承受之重,以至于“上不上班听老板的,下不下班听老师的”成为众多家长的心声,“编外教师”也逐渐成为家长们新的身份与标签。

家校共育理念的普及,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促进效用。但我们必须明确,家长与学校在家校共育机制中的责任分配比例不应是“对半开”,甚至家长占比还超过了学校。家长只是学校教育的补充部分,而学校比重必须占绝对大头。家长协助教师管理学生,以及帮助孩子完成在校任务,只应是个案,而不该成为常态。家长理应“帮把手”,但成为“编外教师”则绝对不是正常现象。否则,要么是教师不作为不履职,要么是家长投机献殷勤。无论何种原因,对孩子成长都殊为不利。

家校共育不仅不应该被反对,还应当大力提倡。全民办教育,我们的教育事业方能蒸蒸日上,但也必须要厘清两方之间的责任界线。家长在家辅导、监督孩子学习很有必要,也是家长应尽的义务,但诸如“批作业、到课堂值日保洁、监督学生考试”之类需要家长到校完成的工作,则必须要彻底杜绝,因为这已经超出家长的义务范畴。

各地理应在推行家校共育中划定这样一条红线:除了家长会以及学生遭遇突发情况外,教师不得无故征召家长至学校协助自己处理教学工作。只有家校关系清清爽爽,双方各尽其责,家校共育才名副其实,也才能实现“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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