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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对“纳税大户”无限袒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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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16: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广东医生发文批评“鸿毛药酒”,被内蒙古凉城县便衣警察跨省逮捕,到央视记者调查山西三维集团的污染问题,被村干部阻挠,被环保局官员搪塞,再到江苏灌云县多家化工企业疯狂排污,媒体多次曝光也没用。把近些天发生的这些新闻事件联系起来看,会发现一个共性问题: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纳税大户”的态度,依然暧昧。
  企业是最具活力的经济组成单元,起支柱作用的“纳税大户”更是一个地方解决就业、搞活经济的重要抓手。地方政府爱护企业,大力引进企业,用心服务企业,为企业营造优渥的发展环境,职责所在、理所应当。但是,这种爱护也须有礼有节有戒,把握好分寸,不能不讲原则、没有底线,否则就会变成一种不顾一切的偏袒,异化成一种“勾肩搭背”乃至“穿一条裤子”的非正常关系。
  以往在一些地方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一味冲着GDP增速、冲着财政资金增长看,把“纳税大户”当作财神爷。不仅在土地征用过程中进行“帮助”,在政策扶持上也是不遗余力。
  为支持“纳税大户”,一些地方腾挪巨额资金重奖企业,个别地方还制定土政策,给他们的子女中考加20分……在这样的政商关系中,承担监督职责的政府部门逐渐矮化,有意无意充当了“纳税大户”的“保护伞”,对企业各类合法或不合法的行为都予以支持。
  阻挠记者采访,包庇企业排污,甚至像此次鸿茅药酒事件中,公权力介入,不惜跨省追捕。问题是,以不讲原则、不顾底线地袒护“纳税大户”,却极可能让老百姓深受其害、痛苦不堪。当眼里只有“纳税大户”、GDP、税收等字眼时,老百姓的心声就难以被听见。对这样的行为、这样的思维、这样的政商关系,必须坚决反对、有力刹住。构建起新型政商关系,确保政商交往既“亲”又“清”,既不能楚河汉界,不相往来,“清而不亲”;也不能勾肩搭背,“亲而不清”。
  现在,很多落后产业和企业纷纷试图向中西部、向农村转移,各地尤须恪守法律和制度底线,有所为有所不为。一味趋奉,有求必应,看起来关系瓷实,实际上只是一种极不稳定的相互利用关系;相反,坚持原则,切实监督、敢于拒绝,才能实现优胜劣汰,倒逼企业守法走正道,实现长续发展。(李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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