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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发朋友圈集赞认错,切莫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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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30 14:35: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机动车闯红灯扣6分罚200元,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将如何处罚呢?近日,在番禺广场地铁站出口,有市民因为过马路不遵守交通规则,被交警罚看交通安全宣传片。如果赶时间也可以选择发朋友圈说明自己违反交规情况并集齐20个赞,或将朋友圈截图发到10个微信群就可放行。(3月29日《广州日报》)

据执勤警官介绍,采用这种认罚方式,其目的并不在于惩罚,而在于社会教育。在该方式推广的近20天里,闯红灯、乱穿马路的违规者减少了一半。可以说,番禺警方的创意之举,的确收到了不错的效果。但在这个过程中,相关各方还应清醒地认识,集赞认错方法虽好,但也应努力避免形式主义。

事实上,这一类创意十足的处罚方式,也并非首次“亮相”。早在三年以前,深圳交警就曾让乱闯红灯的行人,穿戴绿衣帽执勤引来围观。不久前,同样是深圳交警,针对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的行为,上线了“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现场曝光,引起舆论热议。韶关交警治理行人闯红灯,则是全程网络直播。

此类形式新颖的处罚方式,其积极意义在于让受罚的人更乐于接受安全教育。但问题同样在于,这样的受罚是否会让责任人感觉违规成本太低,下次即使再犯,也无所畏惧。受罚者如果真抱有这样的心态,那以后受罚,是否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走形式?交管部门在长期的治理之中,又能否坚守本意,使其不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淖,这同样值得深思。

治理路口文明本就是一场持久战,交管部门开展工作要务实求效,持之以恒。如今,不管是在大城市,还是在小地方,乱穿马路、闯红灯已慢慢演变成交通治理中的“牛皮癣”。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市民遵规守法的意识不够,许多时候,市民只是看见有交警执法,才去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只要交警不在,往往是脑门一拍,身体就不自主地闯了红灯,横穿了马路。另一方面,也在于交管部门在治理过程中,经常是摆摆花架子,走个形式,应付了事。

因此,要让这类形式新颖的处罚真正有效,并长此以往地发挥效果,显然,朋友圈集赞认错,就不能流于形式。违反交通法规的市民在接受惩罚之后,还需深刻反思警醒。而交管部门除了落实好惩罚措施之外,不妨再细化其中的处罚细节,完善好处罚之后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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