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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案 曾3次判死今改判无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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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1 20:04:2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命运跌宕的曾爱云 (资料图片)

今天消息
历经12年反复审理,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案今天上午宣判,曾爱云的命运跌宕起伏
羊城晚报今天上午消息特派记者李钢报道:在经历长达12年的审理,3次判死、3次重审之后,湖南湘潭大学研究生曾爱云涉嫌故意杀人案终于盼来结果:今天上午9时30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曾爱云因犯罪证据不足,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被判无罪;另一被告人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家属17万多元。
曾爱云不满“疑罪从无”
对于此判决,曾爱云表示并不满意,将继续上诉,他坚持认为自己是无罪的,所以不是“疑罪从无”。
在经过漫长的审理以及囚禁生活,当年朝气蓬勃的大学生曾爱云,如今变得萎靡不振。他在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表示,恢复自由身之后,自己肯定第一时间回家乡看望已经期盼他归家12年的母亲。
对于未来,他还没有做好打算,因为十多年过去了,社会变化很快,他觉得需要花很长时间学习和适应,才能重新赶上时代的步伐。
“我还是想回到学校,把学业完成。”
昨天下午,曾爱云的表哥和舅舅也从家乡——湖南邵东县赶到了湘潭。他们在判决之后,把曾爱云接回家。
律师:我从中年熬成老年
此案于2013年4月17日最后一次开庭审理,此次判决距离开庭审理已经超过了两年多的时间,超出了法定的审理期限。
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屡屡传出此案将要判决的消息,但是最终都没能确定。为此,曾爱云的辩护律师钟致远屡次以各种形式催促湘潭中院尽快判决。
钟律师告诉记者,此案从一开始,就有非常多的疑点。其中,关键证人李霞多次作出曾爱云在案发当晚,一直和她在一起的证言,但是侦查人员却要她改变证言,甚至还对她追究伪证罪;此外,案件的所有证据都指向另外一个被告人陈华章,但是办案人员却始终按照陈华章的说法,认定此案是因感情纠纷导致情杀。
“所有的赃物,都是由陈华章收藏保管的,当晚被害人周玉衡吃的安定,也是陈华章去买的。陈华章还在日记中写到,因为嫉妒周玉衡被导师器重,而要杀了周。在日记里,陈华章还写下‘关于犯案,千方百计隐藏,不如嫁祸,转移视线’……”钟律师说。
对于案件终于有了结果,钟律师也很感慨,他对曾爱云说,因为这个案子,曾爱云从青年熬成了中年,自己则从中年熬成了老年。
曾爱云回到家中,与母亲相聚

案件回放:
2003年9月,在工作两年后,曾爱云回到母校湘潭大学,攻读机械工程学院的研究生。一次聚餐,他结识了同学院的女生李霞,两人互有好感,关系逐渐密切。
在和曾爱云相识前,李霞与研究生院党支部书记周玉衡已恋爱4年。曾爱云出现后,她决定与周分手。
得知事情原委后,周玉衡心生不满,他后来从同学口中得知曾爱云有“作风问题”。10月27日,他将这一传闻告诉了李霞,还劝她回到自己身边。
当晚7时30分,和李霞在一起的曾爱云打电话给周玉衡,为自己辩解,并约他晚8点在图书馆前见面,表示愿把李霞送还给他。20时许,周玉衡是在曾爱云的朋友陈华章(与周玉衡同一导师)的搀扶下,如约来到图书馆,与曾爱云、李霞见面。
碰头后,彼此间也没有过多交谈,周玉衡便被陈华章扶回宿舍。23时40分,一位加班的老师因厕所没灯,欲在草地上方便时,发现了周玉衡的尸体,随即报警。
随后,警方将曾爱云、陈华章逮捕。
审理回放:
●2004年9月1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曾爱云被判处死刑,陈华章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5年8月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撤销湘潭中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05年12月2日,湘潭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曾爱云故意杀人罪依然成立,被判处死刑,陈华章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8年5月2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曾爱云、陈华章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对曾爱云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25日作出刑事复核裁定:不核准湖南省高院的终审裁定,将此案发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审判。
●2009年3月30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撤销湘潭中院的一审判决中对曾爱云判处死刑的部分,并要求湘潭中院重审曾爱云。湖南省高院对陈华章启动了再审程序。
●2009年9月2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再审裁定:将陈华章案也发回湘潭中院,与曾爱云案一并重审。
●2010年6月25日,湘潭中院重新审理后,分别作出了一审判决和再审判决:依然判处曾爱云死刑,陈华章无期徒刑。
●2011年8月23日,湖南省高院裁定:撤销湘潭中院的一审和再审判决,将此案发回湘潭中院重审。
●2013年4月17日,案件在湘潭中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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