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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召向猝死医生学习:人本关怀比口号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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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7 18: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12月16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中心卫生院外科医生方培虎不幸于凌晨猝死在值班室内,年仅31岁。近日,裕安区卫计委一则《关于在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向方培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却引发轩然大波。医生们纷纷表示,“不学,要好好活着”。
  从决定来看,方培虎医生的事迹令人感动,在外科岗位工作8年,“始终坚守岗位,不管白天黑夜,只要有手术,总是冲在第一线”,体现了救死扶伤的大医精神,值得提倡学习,可是,为什么会引来这么多医生的反感呢?
  这是因为,号召学习的决定不近人情,看不到对生命的体贴和关怀。一个医生的宝贵生命,在过度疲劳中消逝,最应该表现的,是惋惜和哀叹,是反思和警醒,而不是接踵而至、浮于浅表的学习号召。医生纵然是一种崇高的社会职业,却也不是脱离于现实的生物,他们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同行意外过世,哀思尚未寄托,便掀起学习号召的热潮,很容易给人留下不近人情的感受。
  劳动强度大、休息时间少的医疗行业,已经成为高危行业。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见诸媒体的医生猝死案例就有31起。在“向方培虎同志学习”通知下发的前一天,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急诊科医生郭庆源夜班接诊38名患者,连续工作18小时,突发病症经4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医生群体的一声叹息,“要好好活着”,乃是行业中普遍焦虑的真实写照。
  文章合为时而著。明摆着,医生的过劳猝死问题已经凸显,这会却“哪壶不开提哪壶”,号召大家只讲牺牲奉献,不顾劳动权利,这种无形的道德绑架,很容易给人“变本加厉”的感觉,站到医生的对立面上。
  事实上,除了学习号召,职能部门还有很多工作可以做,最关键的,就是把《劳动法》落实到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纸上权利离现实还很远。1月9日,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我国三级医院医师平均每周工作51.05小时,二级医院为51.13小时;仅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医师能够休完法定年假,甚至还有4.4%“不知道自己有年假”。
  尽管《劳动法》第42条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但是,劳动者休息和休假,毕竟是宪法和劳动法赋予的权利。如果以特殊情形作为挡箭牌,让加班熬夜成为常态,不受任何限制,损害的不仅是医生的身心健康,也是对人民群众健康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劳动法规的肆意破坏。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今年初,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提出,“要关心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执行好医务人员休息休假的制度”。国内,已有若干省市医院破冰,如今年初安徽省卫计委印发《指导意见》,建立了全国首个“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值得给予肯定。
  方医生的不幸遭遇,应成为改进制度的契机。至于号召学习的做法,不妨先缓一缓,先把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落实下来。(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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