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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留人” 不只创造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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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3 16:4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华为给员工分福利房的消息传出。消息称,华为将在新落成的东莞松山湖基地建成配套住房,只卖给公司员工,精装修,价格只有8500元一平方米。消息传出后,网友纷纷表示华为是“别人家的公司”。实际上除了华为之外,格力、中水渔业等公司,最近都表示要给员工分房。(1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在高房价时代,华为卖给员工精装房的价格,真令外人羡慕。对华为员工而言,这应该是一种最大的福利。对企业来说,既能用这种方式留住人才,也为今后吸引人才提前做了一次“福利广告”。
  可以说,这是一种绝妙的“留人”手段。以华为为例,这种低价房供给数量是有限的,恐怕只有在企业干到一定年限的员工才有资格分房;而且,“前5年是租赁,期满后由员工购买(员工拥有产权),购买5年后方可转让”,这意味着华为员工分到房后至少5年内不能跳槽,否则可能没有购买资格。
  除华为、格力等大企业提供实物分房外,还有企业为员工买房提供贷款或借款支持,如腾讯从2011年起向工作已满3年的基层员工,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提供免息贷款20万至30万;杭州某科技企业从去年开始提出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这些举措都是企业给员工的一种福利。
  其实,用房“留人”不只是有利于企业和员工,对于促进楼市供需平衡、健康发展也有积极意义。过去,我国住房供给体系,主要提供者是开发商和政府,前者提供商品房,后者提供保障房,供给比较单一。大企业采取用房“留人”,楼市无疑多了一种供给渠道,部分需求被分流了,更有利于楼市的供需平衡。换言之,用房“留人”既丰富了楼市供给体系,又能“消化”部分需求。
  还需要指出的是,大企业用房“留人”必须规范操作,既要规范拿地,又要规范分房。如果是非公企业,应通过合法方式拿地,按规定分房。如果是国企在自有土地上建房、内部分房,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否则,有可能被质疑是一种福利腐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或者说,民企用房“留人”可能是企业的“家事”,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用房“留人”,则不完全是单位的“家事”,还需要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公租房等住房政策规定要求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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