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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名跨境电信诈骗被告获刑 两台湾籍主犯被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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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19:4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凯闵、林金德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70余人系2016年4月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张凯闵等44人为台湾居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等50人于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间,被告人张家祥等35人于2014年6月至11月间,先后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肯尼亚共和国参加针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电信诈骗的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语音群呼,虚构被害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虚假事实,以需要接受审查、资产保全等名义,骗取被害人个人及银行账户信息,诱使被害人向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汇款,或者要求被害人同意由他人远程控制被害人的电子银行账户,总计骗取185名被害人钱款29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其中68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17人诈骗数额巨大;46人系主犯,39人系从犯。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有期徒刑15年,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韩刚、张家祥、徐伟伦等83人有期徒刑14年至1年9个月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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