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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60多岁的老人被烧伤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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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09:55: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唐智秀,一个来自湖南宁远山区的老人,为了家里生计,来到深圳西乡街道宝城花园丁栋105、106号“128天府香辣虾餐厅打工,每天早上4点多起床买菜,买完菜回来后洗菜打杂,直到下午三四点才离开餐厅回去冲凉再休息。周而复始,一年就这样过去了。
    今年的10月16日,老人拖着着疲惫的身体回去冲凉,因煤气泄漏突发大火,老人逃生不及,难以自救,被烧得面目全非,全身烧伤面积达53%,深度二级。经抢救和治疗,花费了二十多万元,老板仅支付了两万多块钱后就不闻不问了,尚欠医院19万元的医药费,老人无力支付,后续治疗、康复费用更无着落,已被迫中断了治疗。老人的两个孩子也在外地打工,竭尽全力也凑不齐这巨额医药费。老板自恃“懂法”:超过六十岁的老人不在劳动法保护之内,所以他对老人敷衍说,你叫律师来,律师说给多少就给多少,以此推脱责任。
     冬天来了,气温寒冷,停药无疑会使伤情恶化,急需筹钱救急,同时治疗后期还要到专科医院作整容手术,目前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要请人照顾,这一切的费用谁来负责?
     十九大以后,党和国家奉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决胜全面实现小康,更加关心民生,更应体现时代和社会的优越性。如果按照劳动法规定,女性五十五男性六十岁不再受到劳动法保护了,属于雇佣关系,那么年逾六旬的农村老人的社会保障在哪里?被迫外出自食其力难道也是过错?员工宿舍洗浴设施的安全隐患造成的员工人身伤害事故难道不是老板的责任?目前,老人的痛苦谁来管?本想出来打工挣点钱养家养老,如今如此不幸,难道陷入了法外之境?
     微言网将此事拟向有关部门反映,希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帮助老人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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