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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男友家自杀家人索赔 男方:她不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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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9 16:00: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张某一身黑衣坐在上诉人席位。


死者孙某的两个兄弟坐在被上诉人席位。本组图片摄影:新京报记者王贵彬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下班回家发现同居女友自杀身亡,摆脱刑事嫌疑后,张某又被女友父母起诉至法院索赔。今天(8月29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此前张某被北京朝阳法院判决对女友的死承担15%的责任,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经法院核实,2016年7月28日,朝阳公安分局接警称华严北里一处房间内有人死亡,29岁的死亡女孩孙某吃安定药和百草枯自杀身亡,死在男友张某的房子里。根据尸检,女孩腿上有多处伤痕。
  孙某的家属认为,是男方张某开车接女方到家中同居,也是张某给女孩买的安定药,在案发前对女孩进行了殴打,对女孩的死应该承担责任,起诉索赔80余万元。张某不同意承担任何赔偿,张父指出是女孩不自重,赖在男方家里不走,而且其死亡导致张家房屋贬值。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和孙某是男女朋友关系,案发前发生过争吵,男方案发前明知女方有轻生迹象,本应相互关心、照顾,对女友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酌情确定张某承担15%的责任,判决张某赔偿女方家属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6万余元。张某不服提起上诉。
  “我觉得我承担5%吧,我的责任就是为什么她吵架砸东西以后没报警。”今天庭审上,张某称,他在相亲群认识的女方,认识几个月后女方就主动搬到自己家里同居。后来的相处中,双方发生矛盾女方就会扔、砸东西。案发前两三天女方把他的电视、电脑都砸了,所以他让女方搬离,“都商量好的周末搬走,结果我下班回来发现她自杀了”。张某称女友腿上的伤不是他打的,是砸东西伤的。
  “我妹妹是家里唯一的大学生,我们父母用锄头犁地一点点供起的她。你们居然说她不自重。”今天的庭审现场,死者的哥哥情绪激动,他认为妹妹一直很乖巧,之所以自杀是被男友逼得,男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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