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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随人走”还需更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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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9 19:23: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记者咨询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除在转入地提供原缴存账号等信息外,个人在转出地无需再办理任何手续。对换城市就业及要在新城市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来说可节省不少时间和资金成本。(中国新闻网7月8日)

毋庸讳言,希望公积金能够异地提取使用的呼声存在了很多年,可进展一直极为缓慢。客观的原因,是各地公积金系统没有联网,异地如果提取公积金以及贷款的话,很难查到使用人的相关信息。而现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上线,无疑解决了这一长久以来的重要难题和“拦路虎”。问题是,这是否意味着住房公积金就真的实现全国自由转移和群众自由使用吗?答案恐怕还是需要谨慎的。因为就现实而言,要想实现公积金的真正全国自由转移和使用等,还有不少难题需要破解。

比如此次住房公积金全国转移的制度来看,只要跨区域就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手续齐全、符合转出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通过平台办理转移接续业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转入地需要一个新的接收单位、新的公积金缴存账户,才能把原有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过来。

这本来是一个便于公积金账户转移打款的必需对应条件,但就以往公积金联网试点的一些地方看,在实际中这却演变成为一些职工难以逾越的“高墙”。即一些在异地缴纳了公积金,但在新工作地没有交公积金或没有公积金账户的职工,真正实现公积金的自由适时转移,却往往被不予受理、转移或无限期搁置。而现在,公积金全国联网了,可以自由转移了,但异地新就业的一些职工,如果新东家没有为其缴纳公积金,或独立创业(一些地方不支持个人缴纳公积金),没有公积金账户,而一些地方仍旧抱着原有的“无账户不受理”的老规定行事,无疑就可能让一部分职工难以享受到此次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制度红利。

再比如,目前全国各地公积金缴纳的水平不一致,具体用途上也存在着不同,甚至很大差异的地方。这样,一位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从一地转移到另一地,两地公积金的不同具体使用用途,又如何能确保或满足相关职工的真正需要呢?如果满足不了,这又如何真正体现公积金自由转移和相应范围内自由使用的深刻意涵呢?

当然,影响公积金自由转移和相对自由使用的因素还有很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但这已经足够说明,此次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上线,虽然破解了以往全国住房公积金全国联网自由转移难的一个非常基础的工具性难题,但这充其量也只是迈出了职工公积金可全国自由转移和使用的第一步,或者说一个环节,而要真正实现职工公积金可全国自由转移和使用,还有很多的基础和配套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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