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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收黑钱“与待遇低有关”须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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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4 08:1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背景: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9名警员向过往司机收取贿赂,然后拉煤司机就可以插队并且免于处罚。贿赂大多是通过微信红包形式从车托手机上转发到这些警员手机里。据了解,大货车到陕西拉煤运往山西,堵车成为当地常态,也成为当地个别交警的发财门路。目前该案已由检察机关侦查完结,将提起公诉。

华商报发表杨鹏的观点:货车司机最怕堵车,可一旦交警能够在堵车当中也“有利可图”的话,岂能不乐见堵车成为常态?这是典型的借堵生财!无论是去年爆出的“河北广宗县交警夜查大货车收黑钱成风”,还是前不久爆出的“河南沁阳交警收黑钱”,“交警收黑钱”事件不断上演。在每一起媒体曝光中,一边是执法者的胆大妄为,另一边是货车司机的忍气吞声,交警能够把光明正大的执法行为,变成“收黑钱”的平台,而且,也不是短期内才有的个别行为。无论是从规范权力的角度,还是从降低物流成本的角度讲,彻底约束住“交警收黑钱”的权力任性,无疑是个很现实的问题!这需要引起更高层面的重视和关注。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是应当加强权力监督,从制度和执行上完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严厉整治执法队伍,此外,把榆林市9名警员受贿“窝案”的一部分原因,归结于“和目前大部分协警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障水平不高也是分不开的”,这种来自基层交警的声音,也值得相关部门认真对待和重视。

交警收贿赂“和目前大部分协警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障水平不高也是分不开的”,这种说辞值得揣摩。有权不能任性,执法不能犯法,这是基本的行政常识与法治伦理。某些执法者(协警也被赋予了一定协助执法的权限)觉得自己工资待遇不高,就要靠执法权生财,甚至人为设卡搞“要想从此过留买路财”,既是一种强盗逻辑,又是在明目张胆地践踏法律、亵渎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与“钱少易腐败”一唱一和的,常常是“高薪养廉”,似乎一旦某些人拿了高工资,就能“高风亮节”。这种论调选择性地回避了某些人的“欲壑难填”,甚至在间接表达“腐败有理”。对此,社会应予以高度警惕。全面从严治党,依法限制与监督权力,已成为新常态。在此情况下,某些人还是顶风违纪违法,进一步印证了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的必要性与艰巨性。当然,公职人员与执法人员应获得合理的待遇,协警与非正式编制人员的正当诉求应予尊重,这也是维护行政与执法队伍稳定的重要一环。对某些基层政府而言,尤其要杜绝“不予财政保障,只给收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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