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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只认公证书不认调解书的背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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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5 08:0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取出父亲生前留下的6万元存款,银行先是告知蓝田史师傅必须要出具兄妹三人有继承权的法律效力材料。考虑到公证费花钱较多,三兄妹便选择了诉讼。可是,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尽管法院的调解书上明确写到,史师傅享有已故父亲的遗产。然而再次去银行取钱时,“银行仍要求我去公证,证明我爸是我爸。”史师傅说。

老实讲,银行出于对保护客户资金安全性的考虑,出台一些严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是,像史师傅所遇到的这种情况,银行只认公证,不认法院的调解书,似乎还不多见。

事实上,有关银行存款的继承问题,近年媒体报道中时常就在引用1980年出台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存款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其中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说白了,如果亲人生前留下的一笔银行存款取不出来的话,那么,可行的办法是,要么去公证处,要么找法院。然而,当史师傅选择了法院,正如律师所言,法院的调解书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可是,银行却“坚持己见”,一副没有公证免谈的样子,把一桩简单事情复杂化,就颇令人疑惑和不解了。

好在,银行工作人员昨天表示经和上级部门沟通,银行方面认可了法院的这份调解书,并为史师傅取出了父亲生前的银行存款。对于史师傅来说,这应该算是一个迟来的好消息。我们也建议银行办理业务时在拿不准的时候,如果心里真的装着客户,还是第一时间及早和上级部门沟通,别再折腾客户了。

也还要看到,银行本来是指定公证,可是史师傅却选择了法院。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说,公证花费明显高于诉讼。此外,公开报道中,遗产继承公证,材料准备相对较为繁琐,出证周期较长,再加上较高的公证费,已足以吓退不少小额遗产的继承者。虽然,各地公证机构这几年开展了小额遗产继承的程序探索和突破,但是,史师傅依然选择诉讼,一定程度上,或许能够说明,公证机构在遗产继承方面明显不具备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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