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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撞见老公与情人开房 未现场捉奸选择报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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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09:30: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发现自己的老公和情人在宾馆开房时,
  大多数老婆的第一反应会是什么呢?
  冲上前去“捉奸”?
  还是当做没有看到默默走开?
  ▼
  今天的主角她选择默默的拿出手机······
  “
  警察,你们快来,河西路这家宾馆里面有人在吸毒,房间号是XXX!
  ”
  5月20日晚上10时许,河西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名女子的电话报警后来到河西路某宾馆,但是等民警到达现场后并没有看到女子的声影,待民警进入客房内后看到,房间里一对男女正在房内坐着聊天,但是根据两人的状况,并不像是在吸毒,房间里也没有吸食毒品的工具。验尿结果也显示这对男女并未吸食毒品。
  难道是报警的女子有猫腻?于是民警再次联系了报警女子询问实情,女子终于将真实情况吐露,其实房间里的男子是她的老公,她跟踪老公出门,发现老公和另外一个女的到宾馆开房,她很恼火,于是报警称有人吸毒,希望民警能出警帮她。
  民警对女子谎报警情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同时,民警询问被带回派出所验尿的男子也承认其确实已婚。民警随即也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唉!糊涂啊糊涂!
  报假警真是万万不该!
  后果可能很严重的,
  你们知道么?
  ▼▼
  110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在日常生活中有的群众拨打110存在谎报警情、骚扰110、谩骂110接警人员,有的群众对非公安机关管辖事务拔打110报警,有的不听劝阻多次恶意拨打110,恶意投诉公安民警,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工作秩序,造成了警力、财力上的浪费和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柳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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