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166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责任状沦为“卸责工具”是自欺欺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5-19 18:5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背景:昨日,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怒斥责任状满天飞的一则报道刷爆了朋友圈。他在谈转变工作作风的卫生大会上说,“这些年乡镇、街道、村签的责任书、责任状满天飞,有些完全不符合实际,根本落实不了。签这样的责任书、责任状,实际上是上级在推卸责任。”

钱江晚报发表陈江的观点:一些基层部门的领导,长期以来形成了懒政惯性思维,把责任状当成了铁拐李的“宝葫芦”,万能的灵丹妙药,不管是什么事情,没有啥新的行政手段,拿了责任状一签了之。至于能不能落实,能不能完成任务再说。只要不出事,你诸事平安,我对上级也有了交待。出了事,你作为下级,你也对我立了“军令状”,反正责任我不担。这种没出事算我功劳,出了事也不是我责任的好事,简直美滋滋。至于被签责任状的下级部门和基层人员,内心也没有把“责任”两个字的分量仔细掂量掂量,不就工作嘛,能怎么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蜻蜓点水”,我“走马观花”,落实怎么样?办公室妙笔生花,听我给你吹吹就是,反正只要能蒙混过关,便是晴天。这种为官和承担责任的取巧之道,无异于给麻子脸上涂脂抹粉,看起来光鲜亮丽,实则丑得无法直视。责任状的问题已摆到桌面上了,不想继续麻子涂粉,就要按习总书记说的那样,“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让责任状走到真行动中,从“满天飞”变成“满地跑”。

必须指出,某一层级的领导、尤其是负有主管责任的领导要为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负总责。尽管有关领导不可能事必躬亲,但显然具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统筹部署、推进落实、尽力为下级处理基层解决不了的问题等己任。简言之,领导与责任是对等的,某些部门与区域的领导不能只想获得权力与官位,到了干工作的时候就将责任逐级往下推,让下级签订责任状来为领导应负的责任卸责。鉴于一些干部完不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应当厘清究竟是工作不走心、不作为导致,还是某些任务目标在制定初期就有不切实际、吹牛皮的嫌疑。如果是前一种情况,该问责的必须有效问责,负有主管责任的领导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后一种情形,那么制定浮夸性的、扯淡性的工作目标的责任人难辞其咎,理当接受必要的惩处。在什么样的岗位就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无论签与不签责任状,都改变不了上述事实。履行不了责任,就该接受问责,这不存在疑问。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