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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资源,绝不是官僚主义不作为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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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3 16:55: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虎啸山林

微言网(www.cwyan.com)认为,国家出台的任何法律,执法机关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我们反映的“生鲜灯”问题,在大中城市普遍存在,人民日报也曾对此进行过报道。自微言网发表《三问深圳执法》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曾来电,询问具体是哪些商户在使用。我回复说,很多市场都存在,你们完全可以主动去查。对方却要求我“说得具体一点”。这让我非常不满——作为主管部门,主动排查、依法履职本是分内之责,怎能反过来让举报人“指路”?

       该文发出后,南山区某所所长表示“领导很重视,已部署工作,我们突击检查了”。然而,我们收到的宝安区监管局不予立案通知,却让人难以接受。4月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再次发来通知称:你于2026年2月13日通过来信反映宝安区福中福市场商户涉嫌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我局已按《信访工作条例》导入依法履职程序。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决定不予立案,并告知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许多群友纷纷反映,类似情况在他们身边同样普遍存在,执法部门“查而不见、见而不处”已是常态。大湾区高校联盟湖南高校联盟主席贺贤赟先生更是愤而作词《菩萨蛮·讽生鲜灯监管》,直刺时弊:

       朱灯巧把腥膻饰,官书枉道无违失。
       监管只虚行,市民双眼明。
       条文空作纸,积弊何时止。
       只道市声喧,官爷心可安?

       字字句句,道出了百姓对官僚主义的深恶痛绝。

       微言网人要正告:生鲜灯问题明明普遍存在,你们不去查、查不到、或者查而不处,反过来把举报人推向行政复议和法院,这不是依法履职,而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怪。你们以“程序合法”为名,行“敷衍了事”之实,是在浪费行政资源,更是在滥用国家司法资源。

       请不要以为,你们代表国家执法单位,国家司法就会为你们的错误“保驾”。国家司法,代表的是人民,不是任何部门的私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官僚主义早已敲响了丧钟。如果你们的不予立案决定,连行政复议和法院都维护得下去,那就不再是人民的法律,而是官僚主义的遮羞布。

       微言网正告宝安监管局:正视问题,收回错误决定,真正为人民把市场管好、把法律落到实处。否则,你们终将被人民所抛弃。官爷们,夜深人静时,摸摸自己的良心,可还安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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