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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失踪6年生3孩”,仅涉嫌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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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7 09:5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河南驻马店一少女的不幸遭遇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之一。据媒体报道,该市少女小茉(化名)在失踪的6年间,先后为当地一名60岁男子郑某及其儿子生下3个孩子,并已精神分裂。目前,检察机关已以涉强奸罪对郑某批准逮捕。

12月26日,小茉代理律师表示,已就涉案人数及涉嫌罪名等问题,向当地警方提出4个疑点,主要集中在涉案人数,以及涉嫌罪名等。民警回应称,郑某的儿子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暂未采取强制措施,将进行精神鉴定。

对于该案涉嫌的强奸罪,公众可能并没有太大异议。《刑法》规定的强奸犯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也包括了“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尽管小茉失踪时已经年满14周岁,但是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同样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但是,根据报道所称,小茉“每次想出门都会遭到毒打,用板凳砸”,“一直到双胞胎出生后,小茉才能出门在小区里转转”。如果这些陈述属实,恐怕涉嫌的罪名,不仅是强奸罪,还有非法拘禁罪,采取的暴力手段,属于加重情节。当然,如果郑某家人对小茉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或者帮助不法分子“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还可能构成虐待罪、窝藏包庇罪等。这些是否也是需要追加的罪责,自然需要司法机关侦查核实。

奇怪的是,郑某竟然是唯一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小茉家人的陈述,“那天她出门不久在路边遇到了郑某,被他用三轮车带回去,锁在家里,天天和他儿子睡在一起,有时也会和郑某睡,甚至三个人一起睡”;亲子鉴定结果显示,“3个孩子中,大儿子系小茉与郑某所生,另有一对龙凤胎系小茉与郑某的儿子所生”。这就说明,与小茉发生性关系的,不仅是郑某,也有郑某儿子,后者同样涉嫌强奸等犯罪,是否应该追责,也该给一个说法。

的确,如果患有精神疾病,依据现行法律,即便应负刑事责任,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诉讼阶段则能变更强制措施。问题在于,郑某儿子涉嫌强奸等犯罪,仅仅是“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结果连精神疾病鉴定都没有做,真假尚未明确,当地警方就“暂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联系之前,当地警方一度居间“调解”,由郑某出具了一份“保证书”了事,其中究竟有什么动机和目的?不能是一笔糊涂账。

在小学同学的眼中,小茉“性格很开朗,鬼点子也多,绝对不是现在这样子”。在这失踪的6年,在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如何才能避免类似惨剧重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放过任何一个罪犯,既是还原事实和真相,更是还受害者及其家人一个公道。也唯有如此,才能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因此,针对律师提出的疑点,有关部门还需逐一回应,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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