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广东汕头市龙湖区城管人员粗暴执法”一事,汕头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官方微博@汕头市政府应急办5月10日凌晨通报称,视频中参与暴力执法的人员已通过媒体向学生以及市民道歉,龙湖区纪委、区作风办对涉事人员进行约谈,严肃批评谴责,教育其认识过激行为的错误影响,并决定对珠池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长、副队长予以停职处理,对当事4名协管员予以开除处理。(5月10日澎湃新闻网) 强行赶走在占道经营摊档用餐的学生,抡铁锤反复打砸桌椅、摔碎餐具,城管又开始上演“全武行”。说好听点,这是野蛮执法;说难听点,这是暴力行凶。针对这起事件,当地官方回应称,参与暴力执法的,是4名协管员,事发后已被开除。应该说,这种解释最符合“剧本”套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城管聘用的一些协管员,即临时工,一方面充当着执法犯法的“急先锋”,另一方面又成为城管部门推卸责任的“替罪羊”。 不可否认,临时工这个庞大的劳动群体,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的确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现今城管执法部门在编制紧张的不利条件下,如果废除临时工用工制度,可能会导致人力资源匮乏。比如,城管协管员等名义上的临时工,在城市管理等关系到市民切身利益的很多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问题是,一些地方的城管部门,让临时工执法,引发了诸多问题。 比如,近年来率先从网络上流传出来的临时工执法乱象,使许多地方的城管部门卷入其中,暴力执法的是临时工,强制拆迁的是临时工,吃拿卡要的也是临时工……在一些涉及城管部门的突发事件中,临时工往往成为最后的责任人,甚至“替罪羊”,逃脱的是城管部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或处罚,透支的却是政府的信用与权威。基于此,2016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协管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可见,协管打砸饭店,再证临时工执法乱象,值得地方政府反思。禁止城管临时工执法,并非是将临时工这个用工制度赶出历史舞台,而是对他们进行依法管理和规范,使其趋利避害,发挥出积极作用。这就要求,城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在聘用时严把“入口关”,并进行相关的培训;同时,明确他们的职责范围,防止出现越权执法的现象。特别是,应从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着手,给城管临时工定义一个工作范畴,一个行为边界,一个“紧箍咒”,使临时工成为城市管理的有力补充,而不是让临时工,去充当城管部门欺压百姓的“工具”,暴力执法之后的“替罪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