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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岁才能领保险金真的是误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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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5 15:3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西安的高阿姨三年前听从银行工作人员推荐,将18万存款转成富德生命人寿的保险,后被告知此为终身险需要105岁后才能领取保险金。对此,富德生命人寿回应称,关于105岁的概念,中国保监会已经严格规定了保险合同可以将终身寿险延至105岁进行费率演算,并不是客户理解的到105岁以后才能领取保险金,这个可能是我们和客户之间的误会。(3月4日《北京青年报》)

  为什么客户会产生这样的误解呢?其一,客户购买保险时,推销的银行工作人员当作理财产品向客户大力推荐,这是一种欺诈行为;其二,在签订合同时,工作人员并没有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一旦产生纠纷,客户大都只能吃个“哑巴亏”。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商业保险公司为了推销人寿保险产品,经常在合同的条款上玩起猫腻,要么将人寿保险伪装成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要么在合同不显眼的地方设置种种不合理的条款,而客户得知实情如果提前解约,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监会出台《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落实〈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的,需要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通过其他销售渠道,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或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应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但这项规定只有很好地落实和执行下去,防止保险公司走过场或通过技术手段拼接录音录像而弄虚作假,才能有效防范客户被忽悠而造成利益受损。

  购买商业人寿保险,是民众对未来养老保障的一种投资行为,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让各保险公司严格执行保险法规,类似“105岁才能领保险金”的误会不再出现,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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