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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癌友三千万元救命钱骗走:怎一个恶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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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1:30:3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怎一个“恶”字了得?
▲澎湃新闻报道《救命钱都没了?千名癌友“高息”投资“爱心企业”,结果……》截图。

  文 |  于立生
  上千名癌症患者,在被许以高息后,给常以公益之名资助他们的“爱心企业”南京海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不料公司负责人“跑路”。这些癌友同属民间社团组织——南京市癌友康复协会。据澎湃新闻报道,日前建邺区公安分局方面已回应:经一个多月调查,或将立案,涉案金额目前统计三千万元。
  以公益为名的资助,不过是饵;上千名癌友,则成了上钩的鱼。这令人发指:癌友本就是处在生命谷底的人,很多人生活困难,连他们的救命钱都打主意,一坑就是千人,这怎一个“恶”字了得?

  说是为癌友康复培训学校建设项目等“添砖加瓦”,还说按约定“固定存期2年整,享受年化利息13%……每半年领取一次利息”,这已涉嫌犯罪。
  依照法律规定,这类机构本无权擅自吸收公众存款。以约定还本付息方式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特定人次和金额,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则会涉嫌触犯《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不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纯粹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则涉嫌触犯《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就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海亨更倾向是后者:那些所谓项目是个“海市蜃楼”,就连当地官方都被骗了。

  鉴于此,当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宜积极履职介入,严肃查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的刑事责任,并尽其所能追回涉案款项,给癌友们挽回经济损失。
  还得看到,癌友被骗,跟当地癌友相关协会的“倡议”、地方官员参观无意中形成的“背书”效果不无关系——虽然这两方也是被骗。考虑到这点,相关地方政府、协会更应主动作为,在追偿仍有过程、癌友治疗可能等不及的情况下,积极对其救济,并联系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帮扶。
  近年来,部分所谓投资理财公司动辄拿弱者下手,这不可容忍。连癌友的钱都不放过,更是逾越了起码的底线。对此除了依法从严惩治,惩前毖后,别无他法。
  □于立生(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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