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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的不幸 遭遇司法的悲哀 [打印本页]

作者: 虎啸山林    时间: 2011-12-23 08:42
标题: 婚姻的不幸 遭遇司法的悲哀
婚姻的不幸 遭遇司法的悲哀

      看了1220微言网上关于《周清冬,你到底是谁的老婆》的帖子及相关资料,笔者心中不禁生出一种不可名状的感觉。从世俗的观念看来,一对距近亲仅半步之遥的农民血统青年男女,社会经济条件门当户对,均有在外打工寻梦的经历,适值当婚待嫁的年龄,加上长辈亲友的撮合敦促,并经过一年“谈情说爱”的婚姻预备期,然后把婚约换成了具有法律约束意义的结婚证,应该是花好月圆了。然而事与愿违,喜事变成了悲剧,先是新娘在登记的第二天,一家还来不及喜庆,未过完年节时便单飞私奔而去,与别人“蜜月燕尔”去了,后是耐不住短时的同床异梦,经不住婚处情的诱惑,干脆不辞而别,铁心成为他人妇,再是娘家人上门问罪大打出手,再是丈母娘不堪气恼羞恨一死了之。蒋辉龙为寻找法定老婆南下北上,东奔而走,终于鸡飞蛋打,白茫一片。万般无奈,只好“尊重”女方选择,放弃空壳婚姻,求助法律给予解脱。

      基本事实再也明白不过,是否可以这样一言蔽之:这是一起典型的骗婚诈财案。据事主了解,周清冬在与蒋认识前早将自己托付于人,身心既不在蒋,为何与蒋不痛不痒玩起真假迷离?唯财而已。在索要了蒋家两万余元后,情知不愿还钱,又不愿嫁蒋,只好以二手身子应付一番,最后不顾后果,甘冒违法犯罪之大不韪,在“登记”的掩护下人间“蒸发”。这年头,春光尽可以裸漏,红杏争相出墙,“感情”可以泛滥,贪婪可以似狼,但是对于国法王道,岂能任意强奸!

       要是蒋辉龙所言不虚,的确值得同情。但值得解读的是,法院对此案的原告案情并不同情,更不支持。首先就是不“相信”。土楞巴交的蒋辉龙在骗局的圈套里,除了拿得出周清冬故意丢下的结婚证外,只有村组干群的联名证明。我们得知的是蒋辉龙于20107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受理收下300元后,另收600元,用以两次登报寻人公告。“程序”过后,周清冬不可能看到公告,更不可能到庭,就这样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形下作了“审理”并判决“不准离婚”,理由和法律很明确:原被告感情较好。对此,蒋辉龙欲哭无泪,有苦难言。一年后,仍然找人无果,今年再行起诉,竟遭拒绝!这真让人哑然失笑,天底下有在结婚登记第二天便一去不回头的“感情”吗?一个依法起诉的民事案件连立案的权利都被剥夺!或许法院振振有辞:上面有文件规定,离婚必须男女到庭,证据充足。我们要问,原告的诉求非法吗?法院和法律该为原告做些什么?

       共产党的老祖宗马克思说过: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国家《婚姻法》规定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对于蒋辉龙婚姻的不幸,到底谁是法盲,是谁的悲哀?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1:55
顶一下帖子!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1:58
看过《周清冬,你到底是谁的老婆》这个帖子,加之这个帖子,更有说服力!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2:05
这样的“法”,我们能信服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4:17
这女人,太奇怪了。真是搞不懂!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4:23
应该给一个公正的说法。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4:51
法院应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4:57
这女人太缺德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5:00
允许女人红杏出墙,凭什么男人就应该受制于法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5:06
“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那帖子中的婚姻算什么?法律难道就支持就段“不道德”的婚姻?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5:15
严重需要端正我们的道德观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5:16
社会难道无法啦?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5:20
那女人应该狠狠的被社会道义唾骂!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5:21
可怜了男子的母亲。为了这样的女人不值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5:34
一个不幸的婚姻。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3 15:45
鞭笞假丑恶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4 08:58
真是婚姻中的大不幸。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4 09:14
社会现实,女人也现实!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4 14:20
唉,真是难为蒋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4 14:58
清冬,你在外面的日子过得还好吗?要是好,别忘了家中有个因你一直过得不好的人,既然他成全了你,那你是不是也该反过来“回报”一下他呢?要是不好,你更不能忘了家中始终有一个人在等着与你团聚。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4 16:23
共产党的老祖宗马克思说过: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4 16:26
任何人有权同时对一个问题发表多个评论,人民日报也对自己报上的文章发表评论,为什么你们服务器管理者要删贴。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4 16:31
送点钱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4 16:43
希望蒋的这件事能够有个好的结果。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4 17:28
给个理由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4 20:15
周冬冬,回家与你老公平安夜咚咚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4 20:22
法院应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4 20:47
说的都很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5 08:55
法官擦亮你们的双眼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5 10:09
支持一下吧,力量微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5 19:49
此判决一出,世界人民全笑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5 19:57
看到这样的法官,我笑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5 20:33
可悲、可笑、可怜、可恨!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5 20:44
妈的气死人啦!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5 20:44
妈的气死人啦!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6 08:35
引来一串对新婚姻法的深思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6 08:35
引来一串对新婚姻法的深思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6 08:43
遇到这样的事情,也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了,自认倒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6 08:43
遇到这样的事情,也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了,自认倒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6 09:02
一声叹息!哎……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6 09:02
一声叹息!哎……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6 10:15
又是一年晃过去了,算算,如果没有记错,今年应该是第三个年头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6 10:15
又是一年晃过去了,算算,如果没有记错,今年应该是第三个年头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6 16:28
追责,笑话!我是法官,我说了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2-26 16:28
追责,笑话!我是法官,我说了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1-5 08:30
毛泽 东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叫做耍流氓,而这位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而结婚又叫什么呢?希望每个人都能慎重的对待婚姻。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1-5 08:30
毛泽 东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叫做耍流氓,而这位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而结婚又叫什么呢?希望每个人都能慎重的对待婚姻。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1-5 08:31
婚姻有风险,结婚需谨慎!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1-5 08:31
婚姻有风险,结婚需谨慎!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1-5 20:37
此地无银三百两!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1-5 20:37
此地无银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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