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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现乞丐扣分”莫遮挡救助阳光 [打印本页]

作者: 110    时间: 2012-7-4 09:55
标题: 现乞丐扣分”莫遮挡救助阳光
文/梁江涛

       6月,深圳罗湖出台市容环境量化考核指标。指标规定街头若出现乞讨流浪人员,将扣除城管考核分数。根据媒体报道,这一规定并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专家则称这一规定有可能影响到乞讨人员的权利,而流浪乞讨人员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和手段。(7月2日南方日报)

      城市“卧榻之侧”,不容乞丐鼾睡?“出现乞丐城管将被扣分“的潜台词其实就是街头不容许乞丐,因为城市街头的乞丐与流浪者刺痛眼球,影响市容,但这些乞丐与流浪者大多数是生计所迫,无可奈何地选择了乞讨。因此,我们对他们采取的政策应该是千方百计的救助,而非发现之后扣城管的分。很显然,当地政府为了维护城市形象,注重了“外观设计参数”,而忽略了对流浪者的救助。

      “现乞丐扣分”的政策只会让城市蒙羞,为城市形象扣分,更重要的是流浪者的生存诉求不仅得不到及时的回应,还会在严苛的“管理之鞭”下无处躲藏,在一定程度上会使他们远离救助视野,政府相关部门的救助也会异化为“看上去很美“的形象工程。惩戒的扣分规定一如火上浇油,意味着城管人员发现乞丐将可能强制驱赶或带离街头,这会不会让流浪者的生活更加颠沛流离,更加没有安全感?

       如果这个指标倒过来设置,发现乞丐积极救助使之找到安身之所者加分,则情形和结果将大为不同。城管人员发现乞丐后,积极主动联系相关救助机构或公益组织,态度热情地将他们送到救助场所,临时安排好他们的生活,之后再跟踪其回家的生计,这才是执法部门关注弱势群体的务实举措。

       当然,从长计议,还是要在城市管理上的制度设计上更多的体现人性化,宽容弱势群体,更主要的是为社会救助立法,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体系,让救助的阳光普照民众。
作者: 110    时间: 2012-7-4 10:09
花钱修锥   不如给人家盖个茅房呢
作者: 110    时间: 2012-7-4 15:25
有钱搞水泥三角,没钱救济安排流浪汉?人家要不是没办法,谁愿意流浪不想有个家?
作者: 110    时间: 2012-7-4 15:26
放开民间慈善吧,让人人都能尽情做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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