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湖北黄石、河南登封等多个地方法院出台新措施惩治“老赖”,通过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手机彩铃服务,促其尽快履约。在“老赖”被开通这一“专属彩铃”之后,任何人拨打其电话,都可听到一段语音:“您拨打的机主已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谨慎交往,并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法治国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已深入人心,人们关注法律的边界性是对的,但违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别想拿“隐私权”做自己卑鄙无耻的挡箭牌。就“老赖彩铃”来说,一些“老赖”怕别人知道自己是“老赖”而赶紧还钱,说明还是要脸的。怕就怕,个别“老赖”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无论别人投来怎样的目光,就是有钱却不还,甚至有“老赖”甘愿坐牢也不还钱。如果碰上这样的“老赖”,那真是债权人的“三生不幸”。我觉得,如果法院发现欠债人有隐匿、转移资产等行为,明知“老赖”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除了对这种人予以公开曝光,限制其乘坐高铁与飞机之外,更需要“正面进攻”,追查其资产究竟被转移、隐匿到了何处,努力查封与追缴。毕竟,资产不可能不翼而飞,资产转移与隐匿难免留下银行转账等记录。此外,对于“老赖”通过离婚,将所有资产转移到前妻或前夫名下,试图逃避债务的情况,恐怕也要有针对性的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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