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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公开要先交22万,不能“一查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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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7 10:17: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贾各庄村开出一份收费通知,回应村民“申请信息公开”的诉求,要求其为5825页材料支付22万元费用,引发社会关注。据读特新闻报道,平谷区政务和数据局工作人员表示,申请信息公开,不管是纸质还是电子材料,确实需要一定费用。

从收费依据来看,村委会参照相关规定及自身档案复印收费制度,看似有章可循。但仔细考量,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并非行政机关,是否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收费规定存疑。政务和数据局工作人员也表示村委会不适用该条例,若按此执行,确属主体适用错误。此外,村委会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格,无法提供正规财政票据并上缴国库,其收费行为在主体资格上存在明显缺陷。

即便暂不考虑资格问题,如此高额收费也难言合理。村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本就应及时向村民公开。村委会作为服务村民的自治组织,收费标准应遵循便民原则,处于市场合理区间且符合公众认知,而不是利用收费变相限制公民知情权。此次高达22万元的收费,无疑给申请人获取信息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严重背离了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初衷。

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一事件反映出了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在执行层面的乱象。无论是村委会对自身是否适用相关条例的错误判断,还是收费标准的随意制定,都凸显出基层工作人员在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上的短板。并且也不排除个别地方存在借信息公开收费之名,行阻碍信息公开之实的不良现象。信息公开本是保障公民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若被不合理收费束缚,不仅损害公民权益,更会削弱政府公信力,破坏基层治理生态。

一方面,部分基层组织对法律法规存在选择性适用。需要限制村民权利时,匆忙援引行政规章;面对义务履行时,却以“自治组织”的身份规避责任。另一方面,监督机制的缺位让荒诞收费现象得以产生。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们在开会研究”,但此后再无实质回应,暴露出基层监管的滞后。政务和数据局指出的“30页以下应免费”等细节,反证出村委会在制定规则时的随意性——连最基础的收费起点都与法规冲突,足以说明其对信息公开制度的漠视。

平民百姓更关心的是,5825页材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是经年累月未公开的村务堆积,还是有人利用信息壁垒制造管理漏洞?无论答案如何,这场闹剧都应成为重构基层信息公开制度的契机。立法层面需明确村务公开的范围、时限和成本承担方式,杜绝“按页计价”的创收式公开。执行层面要强化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指导监督,将信息公开纳入基层治理考核体系。监督层面则需畅通村民申诉渠道,让每一笔公开费用都经得起审计,每一页公开材料都晒在阳光下。

22万元的收费单,丈量的不仅是纸张的厚度,更是基层治理的温度与法度。当信息公开从权利保障异化为利益博弈,受损的终将是整个社会的信任根基。这场调查不应止步于“情况属实与否”,更要回答如何让村务公开回归便民本质,让基层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面对这一争议事件,王辛庄镇人民政府已介入调查,这是解决问题的积极开端。但调查不应仅仅停留在表面,而需深挖事件根源,梳理基层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此次事件涉及的收费问题,应明确纠错机制,合理界定费用标准,确保公民获取村务信息的权利不受不合理收费的干扰。

同时应当以此为契机,对基层工作人员开展系统的政策法规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法治素养,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更需进一步完善基层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让信息公开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基层治理的公平与正义。

作者:田昊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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