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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退货出“奇招”,商家与消费者何以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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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 11:57: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去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商家投诉表演服被大量退货”频登热搜。今年临近“六一”,记者注意到不少商家在社交平台上分享防范技巧。为应对儿童表演服被集体恶意退货的现象,商家周女士在每件儿童表演服上都贴上了醒目的贴纸,明确标注:“此贴纸撕毁无售后”。(5月29日 封面新闻)

有的网友站在商家的角度考虑,认为消费者应当具备应有的素质;有的网友则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表示为只穿一次的衣服买单不划算。据周女士介绍,此举并非小题大做,实则事出有因:去年“六一”,周女士因某学校300多套演出服使用后遭集体退货,损失数千元。

“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本意是赋予消费者充分的自主选择权,构建消费者权益的“后悔权”。然而,部分消费者恶意钻制度的空子,为一己私利打破原有的公平消费市场秩序,侵蚀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生态体系。政策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不纵容消费者的无理要求。消费者行使七天内无条件退货权利时,有义务保持商品的完好性,不影响商品的二次销售。然而,一些消费者漠视商业伦理,损害商家利益,扰乱市场秩序。

部分消费者突破规则“红线”谋取利益时,易引发“破窗效应”,导致其他消费者争相效仿。一些社交平台就出现过相关“攻略”,甚至还有“七天无理由不用白不用”之类的话术。当滥用“七天无理由退回过”成为消费者群体默许的潜规则,良好的市场秩序又从何谈起?不仅如此,消费者恶意退货会增加商家的经营成本,给商家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商家被迫成为消费者“薅羊毛”的牺牲品,对消费者的信任度会越来越低,与消费者间的信任基石也将逐步崩裂。

重建商家与消费者的信任基石刻不容缓,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构建有序的市场秩序。对于监管平台而言,需制定针对恶意使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惩处法则,建立商家与消费者间的“双向保护”机制;对于消费者而言,需提高个人的道德感与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对于商家而言,可借助技术手段,明确商品标注与售后说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唯有监管平台、消费者与商家等多方达成共识,形成“制度约束+道德引导+技术保护”的体系,才能还消费市场一片净土。

“七天无理由退货”不是消费者任性的借口。唯有商家与消费者相互信任、彼此理解,才能共建公平的市场秩序,筑牢信任基石,让商业回归“创造价值,服务社会”的初衷。

作者: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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