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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救了迁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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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0 18:07: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北迁西马树山举报县委领导被逮捕公诉事件”出现新进展,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对22名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首先是被举报的县委书记李贵富,工作组结论是“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涉及本人及其他应由上级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回避未回避,应报告未报告,违规研究办理。”并且调查中发现其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河北省纪委监委已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这个结论说明一个问题,工作组并不是针对马树山举报的内容来调查的,而是针对马树山因举报被抓一事。而且据了解,工作组对马树山反映的10个具体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尚未发现存在其反映的问题。也就是马树山的举报内容不说子虚乌有吧,至少也是问题不大。

如果没有马树山被抓一事,李贵富会不会被留置是存疑的。毕竟马树山举报了这么久,而且还是匿名性的形式,李贵富不仅没啥事,反而知道是马树山举报的,还能指挥公检法对马树山进行打击报复,可见举报的内容并没有影响李贵富的政治生命。

接下来就是积极干活的公检机关了,“迁西县公安局侦查取证不全面,刑事拘留措施适用不当。”“迁西县检察院错误作出批捕决定,错误提起公诉,未严格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被处理的22个人当中,除了马树山之外,相信大部分来自这两家机关。

按照李贵富当初的构想,公安抓人,检察院公诉,法院判决,把马树山这个麻烦送进监狱落个清静。但这个计划在法院阶段出现了问题,而正是这个问题也是救了法院一命,如今的处理意见当中法院完全置身事外。

回溯一下这个事件的时间线,大概也就可以看出,法院的命运转折点在2024年1月12日,经济观察报记者李微敖发出了那篇监督报道。

2023年12月6日,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李贵富的举报信被转交给了迁西县委办公室,但报案的并不是县委书记李贵富,而是县委办公室。

接到报警的迁西县公安局在两天后将马树山带走。推测这两天的时间,李贵富是在与公检法三家机关商量如何给马树山一个教训,相信三家如何配合也是这两天定下来的。

果然被带走之后,接下来的刑事程序如光速一般(相对现实当中其他正常的刑事案件)。9日被刑事拘留,11天之后就被批准逮捕。这个时间也似乎很有讲究,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三日以内,最长不超过7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需要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一般情形下,最长也就十天就会决定是否逮捕,迁西公检机关用满了这十天,一来这案子确实不复杂,无法按照特殊情形处理,二来用满程序时间,也是想给外界一种印象,抓马树山是经过深思熟虑,不是拍脑袋的。

8天后侦查终结,公安机关12月28日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移送审查起诉,29日检察院拒绝了马树山律师取保候审要求。之后元旦假期,在2024年1月2日,新年第一天上班,检察院即作出决定提起公诉,罪名已经由此前的诬告陷害罪,又增加了一个诽谤罪。

1月9日,经济观察报记者李微敖就已经开始采访,一直到1月12日发出报道。从1月2日到1月12日报道发出,就是这十天的时间,迁西法院逃过一劫。而这也并非迁西法院有意为之,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法院应当开庭审判,而决定开庭审判之后,法院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也就是迁西法院即便在1月2日收到检察院的起诉状,确定合议庭成员之后,当天就将副本送达给马树山及其辩护人,最快也只能在1月13日开庭。可以肯定,迁西法院如果开庭,马树山被判决无罪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1月12日,经济观察网以《河北一75岁退休干部举报当地县委书记后,被逮捕并提起公诉》为题,报道了马树山的遭遇。与马树山快速被抓被捕被公诉一样,这一次反向操作的时间也非常快。

当晚河北省数个省级部门夜赴迁西,并于第二天上午在迁西县看守所会见了马树山。迁西县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也派人到马树山家中探视。1月15日,迁西县法院做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准许马树山取保候审。1月16日,检察院撤回起诉决定书,“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对马树山撤回起诉。至此马树山算是恢复清白之身。

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称“此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表示,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必须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检察长的表态算是为此事定性,19日河北省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就进驻迁西展开调查。到这时已经基本确定了,参与此事的人员必然会被处理。

可以肯定,迁西法院在这个事件当中也是有任务的,但是最终处理的名单当中,并没有迁西法院。迁西法院相关参与此事的人或许会心有余悸,要不是经济观察网赶在开庭之前发出报道,北京高层快速介入,这22人的处理名单怕是又要加几个。

换句话而言,恰是舆论监督救了迁西法院相关人士。以前有一种言论,认为舆论会敢于司法,但从迁西案可以看出来,只要司法公正严明,舆论不仅不会干预司法,还能帮助法院依法审理。如果不是舆论监督,试问迁西法院真的敢于违逆县委书记的指示,依法判决马树山无罪吗?

不管是迁西法院,还是迁西公安局以及迁西检察院,都清楚马树山没有犯罪,但公检未能坚持法律。舆论监督让法院没有继续犯错,舆论监督让县委书记的滥用公权力被曝光在阳光之下,迁西法院这时才有机会迷途知返,快速改弦易辙,摇身一变从县委书记的“打手”,变成坚持法律的“战士”。

中纪委通报后,中国记协发声对经济观察报作出高度评价,“舆论监督具有监督机关所不具有的特点,对于维护社会健康发展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希望不只是迁西法院,还有整个公权力能够明白,舆论监督不是麻烦,有时候还能避免你们走上错误道路。

文丨柯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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