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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三十不放假”有几成民意?
“年三十不放假”是国家级决策设计。消息一出,社会总体感觉有些意外,引发了种种猜测、质疑和争论。
社会文明有史以来,各种节日习俗是十分重要的文化内容。我国最为看重的莫过于春节,每一个人从幼儿到垂暮时节,“过年”是最深刻而鲜活、温馨而幸福的记忆之一,是全社会永不衰老的向往,是永远有温度的慰藉。新时期里,国家根据经济的发展,尊重社会意愿,结合节日文化传统,对节假安排作出重大改革并不断完善,彰显出多赢多利的经济、社会和民生意义。
不过,尽管“改革”只有进行时,但基本要求应该于改革对象和受众趋善向好,其评判标准既不能远离国情,也不能忽略民意。我们称春节七天长假为“黄金周”,其中最“黄金”当数大年三十和大年初一。“有钱无钱,回家过年”是游子最大的心愿,也是家人最深情的呼唤,为了赶上那充满亲情的团圆年夜饭,多少人千方百计千里万里千山万水千辛万苦在所不惜,无论经济贫富、职业有无和体制内外,由于俗成千年,都共一天日月、同一夜年饭,那时辰,集聚了365天的思念、牵挂和愿景,同时寄托未来的希望、期待和祝福,谁愿轻易错过?大多数人认为,长假日数不增,仅从年三十开始有何不可?另外,“三十不放假”或许是决策者一厢意愿,其实不到三十即有许多机关在岗人员早已心不在焉,有的干脆关门大吉。这与“坚守职责岗位,保证工作效率”的要求恐怕相去甚远。
相信大多数国人一提起除夕那一天会心头一热,不愿有“十五的月亮十六圆”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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