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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能办车牌、入学、户口 男子骗了近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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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6 14:48: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称可帮忙办理北京小客车指标、小学入学、找律师,男子张某5个月内,以各种理由诈骗多人共计78.8万元,用于赌博和个人消费挥霍。北青-北京头条记者2月15日后获悉,北京通州法院因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2019年6月17日,被害人赵某在与朋友聊天过程中说起自己多年摇号却未能中签的事,朋友便将张某介绍给了赵某,称张某可以帮忙办理北京市小客车指标事项。
随后,张某收取赵某7.5万元定金,并与赵某约定,如果办理成功赵某需向张某支付17.5万元,办理不成则全额退款并支付违约金。
2019年8月份,张某联系赵某称无法办理相关事项,但却迟迟不肯退款。
2019年9月27日,赵某开始联系不上张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此外,在2019年,张某还宣称“表哥在教育局”,可以帮王某、陈某、牛某办理小学入学事宜,骗取定金;以能帮忙找律师打官司,骗取他人1.3万元;以能帮忙办理北京户口,骗取多人数十万元。后均因张某称办不成事,却又不愿退款还失联,事主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继而报警。
2019年12月6日,张某在北京市房山区家中被民警抓获。
北京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据悉,张某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中处罚。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北京通州法院根据张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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