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家货运公司日前收到行政裁定书,该公司在对郑州交运委交通执法支队提起的行政诉讼中败诉,将蒙受巨大损失。事情源于公司所属一辆货车被后者认定超限违章,但货运公司抗辩称违法的是其他车辆,并提供了它的下落,属下车辆只因“长得像”被处罚。但郑州交运委拒绝调查,只是建议公司上诉。 2018年11月,这家货运公司旗下车主郑先生收到信息,说自己的车辆豫A275J大货车在郑州三李检测点违章。通过调取车辆GPS定位,郑先生发现自个儿货车没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出现,就没在意。2019年2月18日,郑先生收到郑州交运委的处罚决定书,以车重超限113.5%为由罚款27500元。 (两辆货车正面对比 来源:映象网) 接到罚单后,郑先生的货运公司提起行政复议,并提供了豫A275J挂前后照片和车辆GPS定位信息,认为违章的是其他车辆,自己车辆只是“长得像”,因为一个是新款车、一个是老款车。但细节上有明显差别,一个尾灯是方灯,一个是圆灯,另外,违法车辆后牌豫A“X”75J挂,有一个数字故意蒙遮,但执法认为是2。 对于自认为被冤枉的货运公司提交的证据和辩护,郑州交运委执法支队不予采纳。原因是这些细节差别很容易造假,监控视频拍摄的照片足以证明郑先生的货车就是违法车辆,行政复议就此失败。即使到这一步,执法部门都没有任何一点实际调查,对反对意见没有一点警醒意识,事态只能继续恶化。 行政复议失败后,郑先生所在公司提起行政诉讼,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最后采信了执法部门提供的视频照片证据,对郑先生提出的证据同样不予采信。事情进展到这一步,等于是把郑先生被冤枉的事进行了司法认定,同时也等于将疑点重重的执法行为推到了无法回头的地步。 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失败,指望司法主持公道,也指望不上。郑先生公司向社会发出悬赏通告,自行征集真正违法车辆的线索。第二天,就接到报料,郑先生根据爆料人线索,直接找到了违法车辆,与监控视频拍到的完全吻合。随后,郑先生找到了停在车场的违法车辆,他拍摄了相关证据。 7月29日,郑先生带着最新证据再次来到郑州市交运委执法处办事大厅,本以为自证清白的他有失望了。办事大厅负责人要求把真正违法车辆的车主带过来,或者提供相关信息才行。而这些都是执法范围,郑先生根本没有能力办到。事情又僵住了,负责人说相信法院的公平公正判决,一套官话推诿。 (受害者准备的证据材料 来源:映象网) 这件事非常清楚地表明,郑州交运委执法部门有着严重的官僚作风,完全是纸上作业,不搞实际调查。在当事人已用充分证据挑明执法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仍旧没有任何调查、悔改的意思,情愿冤枉一个无辜人,并且以法院判决书作为心安理得的依据,这种懒政已经到了令人发中指的程度。 假设一个具有起码人性的执法者,在开出罚单后,当事人不服,并提交针锋相对的证据自证清白,就该有基本的心理反应:执法可能搞错了。但交通执法人员偏不,先天地认为是当事人抵赖狡辩,自认为执法是天然正确,不会错。在法院对错误执法给予加持后,这种傲慢、自私的懒政心态更坚硬了。 实际上,郑州交运委执法支队在接到郑先生自行搜集的证据后,即使有法院判决在,也应该实地跑一趟,去勘验真正的违法车辆。按理说,这是非常自然的流程,也是执法纠错的必要步骤。但外界的美好愿望无法代替执法现实,懒政导致的一系列后果都要由郑先生承担,而相关部门完全是高高挂起的。 在郑先生这个遭遇中,懒政不只是交通执法部门,还包括中原区法院,也完全是纸上作业,不作实际调查,做些简单的文书推演,然后同样认定是刁民作乱,偏向于执法部门,进而将懒政维持下来,并且以司法背书,只是非常遗憾,非常叫人忿恨的一幕。道理很简单,懒政与错判的所有后果,都只是民众承受。 看似简单的一次违章复议,最终搞到了如此复杂的境地,这是谁也想象不到的。但现在,答复郑先生的只是一句话:你去上诉吧。确实,既然有行政裁定书,要自证清白,就得先推翻它。这也意味着,受冤枉的郑先生要把司法过程重新走一遍。但那个真正的违法车辆呢,至今还是没纳入执法范围。 (受害者发布的悬赏通告 来源:映象网) 复盘整件事,非常直接地描绘出郑州交运委执法部门搞出了一起荒诞不经的枉法事件,却又实实在在对当事人造成了困扰和压力。法律被执法者以倨傲之态肆意破坏,充满瑕疵的执法过程被官僚作风轻易掩盖,所有的代价和维权成本都由无辜当事人咽下,即使是在无关的旁观者看来,这也是无法忍受、不该忍受的。 总之,这件事最让人心意难平的,是在一个胡乱执法的情况下,平白无故被重罚的公民需要自证清白、却又难以自证、无法被采信的乱象。造成这种局面的公安部门,只要念出一句“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就可以当甩手掌柜,而被冤枉的人即使拿着充足证据,也是寻告无门,说法没人听,然后打发到所谓法律流程,真是荒诞荒谬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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