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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退市令” 共享电动车为何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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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5 13:43: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10月下旬,西安发布共享电动车“退市令”,至今已过去3月有余,但华商报新闻热线仍不断接到市民关于共享电动车使用出现状况的投诉。

按说趋利避害是资本的本能,当红灯亮起,已经没有“钱途”可言,积极另寻出路才是正途,所以,共享电动自行车为何在“退市令”出台后并没有闻风而退?这本身就有点耐人寻味。很大程度上,原因或许就在于,投放企业从监管部门在态度和行动力之间形成的“反差”中嗅到了可以赖着不走的空间和机会。

事实上,在2017年9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里就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虽然“不鼓励”并不完全等于严令禁止,但客观地说,“不鼓励”这三个字也为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前景蒙上了阴影。据报道,北京、杭州、上海等地,共享电动自行车之所以被叫停,与“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缘由大同小异,无非是因为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超标、自身安全隐患、交通行车风险、电池污染”等问题。

然而,对于共享电动自行车下达了“退市令”,却未能确保令行禁止,而没有采取相应的强制退市措施,也是有一些难处的。前不久,有媒体曾探讨过这一现象。虽然有禁令但不见执行,就引发了一些猜测,有人认为,是看到了酷骑单车退押金过程中的诸多波折,让相关部门不愿主动触发类似棘手的难题。还有人认为,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标的发布,不排除未来会让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共享”起来,而不会一刀切地退市。

猜测终归是猜测,但必须要正视的一个现实是,共享电动自行车的“退市令”已经出台,“尽快退市”就应该显现出尽快的模样和速度来,否则,就给人以政策不执行的观感和印象,难免伤害政府公信力。据报道,企业工作人员声称尚未收到相关“退市令”,而相关部门则表示已经多次就退市问题约谈过企业,“考虑到强行退市可能会引发其他问题,目前主要采取倒逼退市”。

退一步说,如果能够严防死守“零增量”,再通过时间逐渐想方设法消化掉现有市场存量,倒不失为一种稳妥之举。但重中之重是,如何确保实现“零增量”?一方面,这需要引导公众尽可能地少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光约谈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企业还不行,还要推动企业执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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