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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公益”,千万别一捐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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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0 08:2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慈善法》从去年9月1日实施,落地至今一年有余。截至2017年9月5日12时,信托规模近8.6亿元。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超过10亿人次通过网络实施捐赠,有些基金会来自于互联网的公众捐赠已占捐赠总收入80%以上。

8月份,13家网络慈善平台递交的2017年上半年运营报告显示,共为全国两百多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及其合作机构发布募捐信息过1万条,总筹款额超7.5亿元,4.65亿次网民在线捐赠,捐赠额度多在几元至几十元之间,呈现大众化、年轻化、小额化的趋势。

可不少捐赠人捐款前既未核实发起机构,之后也没回去看过项目进展或者善款走向。“捐完就不关注了。”这种状况理当改变。

中华民族向来就有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慈善怜悯的人本情怀和文化传统。随着慈善法的完善,管理的规范化和阳光化,尤其是信息化平台的快速发展,可以说极大焕发了公众的慈善热忱。“互联网慈善”之红火一时,即是证明。“小朋友画廊”的慈善项目创造了7小时筹款1500万元的纪录。13家网络慈善平台上半年总筹款额超7.5亿元,在线捐赠4.65亿次的网民又以年轻人居多,委实可喜可贺。

不错,当今以政府救济和保险救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机制已基本健全。但保护好公众的慈善热情,充分利用民间慈善资源,依然是实现困有人帮、难有人解、危有人扶的重要保障。因为,众人添柴火焰高,滴水成河,单个捐赠者1元、5元的小善举,也能汇集成百万元、千万元的大数字。

尽管如此,公众对于慈善事业可以说依然心存忧虑,而长期困扰大家的一个问题即是慈善运作的阳光透明度不高,善款究竟去了哪儿很少为人所知晓。近年来被媒体所公开曝光的一些慈善机构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善款以至于贪渎丑闻不断,恰恰证明阳光透明已成了慈善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社会公信的重要基石。

应该肯定,慈善阳光机制的形成和健全,既要靠完善立法,需要慈善机构守法经营自律自重,同时也需要公众和外部的良好监督,尤其是捐赠者的知情监督。此前,慈善之所以存在截留、挪用、贪渎、挥霍等无良违法行为,除了慈善机构本身的问题,如暗箱操作可为贪占侵夺上下其手提供空间便利。但不能不指出,也与公众的监督不力,捐赠者疏于或懒得监督,“捐完就不关注了”的集体无意识直接相关。

一方面,按《慈善法》规定,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即使你仅仅捐了一元钱,知情和监督亦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对此,每一个捐赠者都当十分珍重,依法行使。另一方面,只有公众实现了知情监督,时刻盯着资金的去向及效应,才会对慈善组织形成有效的制约和威慑。换句话说,公众监督本身堪称慈善事业健康成长的正能量。况且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是慈善组织的法定义务,且当下的网络早已为公众知情监督提供了便利。

热心关注和及时了解善款走向,对项目进展予以批评监督,与公与私都大有裨益,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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