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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星事件后,BOSS直聘成“诚信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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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6 16:1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些荒诞,总是在挑战我们的脑洞。比如,李文星尸体被发现5天后,BOSS直聘被认证为“诚信示范单位”。

这乍听上去像段子:李文星不就是死于BOSS直聘平台上的“李鬼”公司布下的“招聘骗局”吗?

据封面新闻报道,7月19日,BOSS直聘被认证为“互联网诚信示范单位”。而认证的监督机构为电子商务协会,实施机构为北京盘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这算是穿插在李文星悲剧里的刻奇片段:涉事协会在此尴尬节点上为BOSS直聘盖上“诚信示范单位”的戳儿,难免落个“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下场——从时间轴看,7月14日李文星尸体被发现;7月29日BOSS直聘在公司与家属代表见面;8月2日李文星事件被曝光,当天BOSS直聘承认审核有问题;8月9日,BOSS直聘被北京、天津两地网信办约谈;8月10日,BOSS直聘发公开道歉信。

平心而论,涉事机构在认证时,或许并不清楚BOSS直聘卷入的这则丑闻。但也别怪舆论“事后诸葛”的挖坟:套用那句流行语——“自己种的苦果含着泪也要吞下去”,毕竟“诚信示范单位”为不诚信的传销大开方便之门是铁打的事实,而“结果导向”又是舆论评判少不了的维度。

有媒体就报道,求职者在BOSS直聘找工作结果被骗至传销组织的案例,早已在知乎、微博等多个社交平台曝光。而京津两地网信办也通报,其此前的做法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第24条、第48条规定。这么多问题没看到,就认定其“诚信示范”,至少是审核不严。

不过这也不奇怪:据了解,按认证实施机构方面的说法,认证互联网诚信示范单位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网站IP备案、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表等材料,在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认证证书;至于网站经营主体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则不在诚信网站认证范围内。

但连信用状况都不看,也能认证“诚信示范单位”?

李文星之死,验出了某些第三方机构、企业在“诚信示范”认定上的轻佻。这跟那些疏于审核的网络直聘平台,本质上是患了同一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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