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防万防,家贼难防。 已经走出国门火遍全球的“老干妈”,配方竟然遭内鬼泄露了…… 记者8日从贵阳南明警方处获悉:历经三个多月的侦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经侦大队一举将涉嫌泄露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机密的贾某抓捕归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人民币。 2016年5月,“老干妈”工作人员发现,本地另一家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的一款产品与老干妈品牌同款产品相似度极高。 该事件引起了老干妈公司的警觉,公司相关人员认为此现象很可能存在重大商业机密的泄露。
2016年11月8日,老干妈公司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疑似公司重大商业机密遭到窃取。 接到报案后,南明经侦大队高度重视。侦查人员从市场上购买了疑似窃取老干妈商业机密的另一品牌同类产品,将其送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该产品含有“老干妈牌”同类产品制造技术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 经查,涉嫌窃取此类技术的企业从未涉足该领域,绝无此研发能力。老干妈公司也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或个人转让该类产品的制造技术。由此,可以断定,有人非法披露并使用了老干妈公司的商业机密。 经多方了解和仔细排查,侦查人员将注意力最终锁定到老干妈公司离职人员贾某身上。 2003年至2015年4月,贾某历任老干妈公司质量部技术员,工程师等职,掌握老干妈公司专有技术、生产工艺等核心机密信息。2015年11月,贾某以假名做掩护在本地另一家食品加工企业任职,从事质量技术管理相关的工作。 涉嫌商业秘密泄露的案件中,大量的证据均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存在的,其证据一般都是随身携带。 围绕这一线索,办案侦查员展开调查,依法搜查扣押了贾某随身携带的移动硬盘及内含的电子证据资料,并在其台式电脑中发现大量涉及老干妈公司商业秘密的内部资料,这也印证了办案人员的判断。 贾某在其任职期间,与老干妈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约定贾某在工作期间及离职后需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且不能从事业务类似及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
资料图 自2015年11月,贾某将在老干妈公司掌握和知悉的商业机密用在另一家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并进行生产,企图逃避法律的约束和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嫌疑人贾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已被刑事拘留。 延伸阅读老干妈:凡带“干”字的辣椒酱都要打假 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老干妈”陶华碧的秘书刘涛在接受贵阳本土媒体采访时介绍,“老干妈”近年来每年都要安排两三千万用来“打假”的专项资金,并对商标保护也加强了措施,该公司全部注册商标达114个,包括“老于妈”、“妈干老”等商标,这都是为了防止一些公司打擦边球,对老干妈品牌有所影响。 此外,陶华碧本人在2013年前后几年在“两会”上提交的建议均与“打假”有关,并称“凡是带‘干’字的辣椒酱都要打假,一年四季都在打假”。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自2014年以来有关老干妈的商标维权的判决书就有5份。 老干妈2016年度销售额已突破45亿元,20年间产值增长超过600倍,近3年缴税20.62亿元,20年来纳税额增长了15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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