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80%以上员工喜欢加班,黄金周呢?
痴 山
《郭台铭:80%以上员工喜欢加班多赚钱回乡买房子》报道:以员工连续自杀、血汗工厂、罢工、斗殴、兼职厂妹等负面形象著称于世的富世康,其老板郭台铭曾在股东会上公然声称:“80%到90%的员工都喜欢加班,多赚点钱将来可以回乡买房子。”。
读此新闻,想到富士康“宁愿支付加班费,也不能让整条线停下来”的模式。原因在于,机器一关一开,损耗极大。宁愿支付加班费,也绝不能停机。至于员工的所谓喜欢,“工作如此辛苦劳累,为什么还希望增加加班的时间呢?”这里面的猫腻,还在于富士康的薪酬结构。诚如之前的记者调查,在富士康,一个普工底薪900元——这是连深圳最低工资水平都达不到的数字。除去生活所需,工人们将所剩无几。他们所能期盼的额外积蓄只能来自于加班所得。
记者按照富士康公开的标准,给富士康员工算了一下工资单。“假如一个普工正常工作21.75天,平时加班60.50小时,报酬469元;周六日加班75小时,报酬776元;工资总额2145元。这样,这名员工当月收入的60%靠超时加班挣得,总计136小时的加班,比《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最高加班时间整整多出100小时。这里面还有个秘而不宣的环节,就是富士康员工的“加班自愿书”。实际上,所谓自愿书,就强制逼迫员工加班的另一道枷锁。重重陷阱设置,也就形成了富士康的回班自愿。实在想不明白了,中国规模庞大的官员、准官员、国企成员,怎么就都不自愿加班呢?如果他们也都自愿加班,哪中国的黄金周,还黄金个屁呀?
行文至此,就想到了《董明珠:格力不是血汗工厂 而是优秀的工厂》所报道,面对血汗工厂的质疑,格力掌门人董明珠明确表示:“如果说格力电器是一个血汗工厂的话,那我们家电这个行业可能没有不是血汗工厂了。”令人无法释怀的,是那个叫李光一的评论员,在《交易时间》,给出的所谓三要判定是否血汗工厂的标准:第一,格力电器是不是实行了珠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格力电器是不是全国所有家电行业中工资收入最低的。第三,格力电器员工的生活水平是不是低于珠海市平均水平。
读《董明珠:格力不是血汗工厂 而是优秀的工厂》,有感于民族品牌的辉煌与光荣。跟帖大意如下:为民族品牌,我力挺格力;格力作为该行业领军企业,亦应成为守法的典范。跟帖有感于李光一的“血汗工厂的所谓标准”,还特别指出:是否血汗工厂,还要看格力是否遵守了国家劳动时间的规定,是否恪守了国家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对工人履行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最基本的社会保障。至于工资高低,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又不极端违反工人劳动付出与劳动报酬的一般规律,也就不能说是血汗工厂
最感困惑的是,从《郭台铭:80%以上员工喜欢加班多赚钱回乡买房子》,到《董明珠:格力不是血汗工厂 而是优秀的工厂》;通篇都找不到只字片言,谈他们的企业,如何奉行恪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更找不到他们是如何遵守遵循法律法规的叙述。也许在这些企业家心底,在他们的企业里,他们就是主,他们就是王,他们决定一切,他们至高无上!于是乎,所谓的法律法规,在体制外非公企业里,皆成了一纸空文!!哪所谓长达15年的“黄金周”,所谓《清华教授:我国每年125天假 等于干两天休1天》的成果,也就只能是体制内官员、准官员、及国企的饕餮。体制外私有非公组织企业,象员工多达150多万的富士康,如行业翘楚的格力,其掌门人统统皆避而不谈。哪其他的体制外私有非公组织企业,还能从何谈起呢?更罔论9亿中国农民了!!!
2014-4-29鲁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