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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健身事不能“三不管” 为这个“检察建议”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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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社记者朱国亮
  最近,江苏省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全区健身器材进行排查,拆除报废器材35件,更换、维修“带病”器材371件,并制定《全民健身器材管理维护办法》,建立“一器材一档案”动态管理制度。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比起以往河流污染等公益诉讼,小区健身器材维护看似“小事”,但小事背后,是基层检察机关主动关切群众诉求、积极为民排忧解难的具体体现,值得点赞。
  百姓身边事,勿因事小而不为。公共场所健身器材“重建轻管”“超期服役”“带病上岗”具有一定普遍性,不仅达不到健身目的,还存在安全隐患,是诸多民生关切事中的“老大难”之一。由于投入主体不尽相同,有地方政府出资,有社会捐赠,有开发商建设……加之不少是一次性投入,无后续维护资金,致使一些健身器材损坏后出现“三不管”局面。
  健身器材的后续维护,究竟由政府部门还是相关物业负责,又或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出资,许多地方并未明确规定。有的地方虽有规定,但并未有效落实监管。原本惠民利民的好事,一旦“烂尾”,却成了民众心头“糟心事”。
  江苏省建有省级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信息平台,将全省62万件室外健身器材纳入平台,群众发现问题可扫码“一键报修”,截至2024年共维护器材257374件,维修率超四成,但难免有“漏网之鱼”。宿迁经开区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小区健身器材上虽贴有报修“二维码”,却是无效链接。
  今年,我国启动实施“体重管理年”行动,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倡导科学健身。室外健身器材是群众身边的重要健身载体,直接关系全民健身的安全和体验,健全健身器材维护机制日益迫切。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宿迁经开区检察院不仅督促全区健身器材更新和维修,还治标更治本,督促出台相关办法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绝“后患”。
  让“三不管”变成有法依、有人管,这一做法颇具示范意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需要从群众的身边事做起,以人民之心为心,把百姓之事当事。全民健身的路上,期待更多力量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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