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133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好事怎样让大家都满意

[复制链接]

6269

主题

6273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994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19 20:1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报道,湖北武汉某地此前利用闲置土地,将垃圾场改造成足球场,这本来是件好事,但好事难办,足球场因违建最后又变成了垃圾场。
  拆除足球场,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但国务院46号文《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武汉市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有明确规定,鼓励在城市绿地、闲置地等区域建设足球场地。这个足球场显然符合国务院46号文的规定。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目前多个地方的社区足球场都涉嫌违建。特别是在公共闲置土地或者绿化用地上的足球场,没有一家社区球场能拿出“法律手续”,也当然不具有“合法身份”。这也是国务院46号文件在落地推进中绕不开的法律问题。
  当然,在没有一家社区球场能拿出“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唯独拆了这个足球场,是因为附近居民“觉得球场有灯光或噪音”而投诉。但其实大部分居民表示,希望这片场地是个足球场。由于涉嫌违建,只要有投诉,相关部门也只能“民举官究”。
  拆了可惜,不拆是违建, “两难”中,管理部门终究是选择了一种偷懒的办法,如居民所说,如果能协调好灯光和球场开放时间等问题,他们会同意将目前的这片闲置地利用为足球场,“我家这栋楼算是离得比较近的,我听说有其他业主觉得球场有灯光或噪音。足球场我觉得是个好事,但要让老百姓都觉得满意,是否可以考虑采取比如太晚就不能开放踢球这样的措施来协调,这样更周全一些。”而城管显然没有去做这样的协调工作。
  实际上,即使从执行相关规定的角度,也并非一定要一拆了之。如有律师所说,“能否在完善审批、完善协调的基础上,解决好投诉者的投诉和关切,对运营单位进行整改、改造后,再来商议能不能再次利用呢?”当然,这相对于拆除,要付出更多的精力。
  显然,处置这个足球场完全可以有更好的办法。既然46号文鼓励在城市绿地、闲置地等区域建设足球场地,这个足球场的“缺乏规划手续”并非不可以解决。城管部门以此为由自缚手脚,不过是懒政思维作祟。实际上,不仅是城管,无论是之前足球场管理的不善引发居民的投诉,还是拆除后重新变成垃圾场,折射出的,同样是相关部门的懒于作为。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