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固然方便快捷,胡乱用之却会蒙人害己。近年来,各地时有网民在微信、QQ、论坛、贴吧等平台上传播“偷抢小孩,买卖器官”等的骇人信息,引起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的心理恐慌,对社会稳定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像福建这样集中查处网络传谣者的举措,肯定会日益成为一种治理常态。
网络造谣和不顾真假的随意传谣,对于看到这些谣传的网络受众来说,其害处可谓半斤八两、大同小异。很多情况下,如果没有配合传谣者的推波助澜,那些耸人听闻的造谣信息,也就难以产生裂变式的恶性传播。所以,现实中诸如“微信朋友圈影响有限”或“不挖出谣言制造者、却处理谣言传播者是睡不着觉怪床歪”等的说法,其实也是不负责任的胡搅之辞。
有些人总以为,像微信圈中的传播虚假信息者,尽管有失之明辨的放松警惕,却总归是出于好心和为了引起公众关注。而事实上,这种宽容和宽厚若是施之过度,则也有可能成为浑水摸鱼者的华丽外衣与漂亮借口。比如,2014年8月,在“国信十条”颁布后,江苏徐州警方查处了该省的“微信传谣第一案”。 据涉案者陈某事后向警方交代,他之所以明知故犯在朋友圈中传播“吓人”消息,目的是欲“博取网友关注,有利于网上生意”。
除了某些谣传的所谓“无心伤害”,现实语境下,肆无忌惮、无中生有的网络造谣和传谣,俨然也成为了一些商家及企业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黑招和暗器。去年初以来,六翅肯德基怪鸡、康师傅地沟油、娃哈哈肉毒杆菌……这些食品谣言源源不断地成为近百家微信公众号热门推送内容,极大损害了“被黑”企业的良好声誉及形象。面对微信传谣的屡屡中伤和侵袭,从当年4月起,娃哈哈、康师傅、肯德基等纷纷将涉嫌传谣微信号背后的运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谣传“抢小孩”和造谣“黑名企”,无非是侵害对象和程度的或有不同,而其污损网络清朗空间、以求谋得一己之私的实质用心,则往往可说是殊途同归和异曲同工。微信不微,只要是谣言,不管是制造者还是传播者,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只要是通过即时通信工具,向公众传播信息,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的话,今天的网络“坏小孩”,就会逐渐异化为明日的网络“大恶人”。
让随意谣传“抢小孩”等的网络散布不实信息者,及时受到法律的查处和惩戒,绝非“因言获罪”,恰恰是在保护每个人、每家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任意伤害。故而,哪怕是治乱须用重典,对于今后再看到的谣传被查者,人们都该认清实质、点赞叫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