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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整治路边小贩的欺诈行为的建议
尊敬的许市长:
你好!正当深圳健步地向法制社会发展时,在市内一些人员过往密集的地方,如车站、码头、集贸市场和居民小区,许多小贩推着平板摊或开着小机头车,以半流动的方式贩卖各种水果。他们不仅钻市场管理的空子,躲避相关缴费,还肆意从事欺诈交易,如标注桔子3斤/5元、葡萄2斤/10元,而买10斤的东西最后到手里的往往只有五六斤。当买主发现上当与他理论时,他反而气势汹汹,蛮不讲理。旁边卖水果的都是同伙人,往往起哄助阵,指责买主。10月6日9点30分左右,在坪洲地铁站D出口码头路与湖滨路交界处又发生了叫人气愤的一幕:朋友买3斤桔子,却只有1.7斤,与小贩争辩无效,反而引起小贩忌恨,最后还被黑社会分子跟踪威胁,差点引发恶性事件。
我曾于2013年11月6日买葡萄被欺诈,报警后,警察说属城管或消委会管。这到底归谁管?这本不是须要解释的事情,然而此类非法行为却长期并普遍存在。作为“引车卖浆”者,虽属平民或贫民,为了生计自谋生意应予同情和支持,但不应成为法外经营和不讲诚信的理由。他们不仅占道经营,欺诈市民,伤害了市场行为中最基本的诚信和公平,甚至有黑社会保护伞牵扯其中,无疑是一大隐患。为了深圳的法制建设和大都市的形象,谨建议在全市开展整治这一欺行霸市的违法行动。不知当否,敬请批评。
此致
敬礼!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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