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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此公职人员破坏承重墙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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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19 17:02:2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微言网编辑部

长沙公职人员占人车位、谎称出差的风波尚未平息,湘西吉首又曝出一起更令人愤慨的事:吉首市仁安御香山小区32-1单元某住户,系湘西州直单位公职人员,为自家装修方便,竟把整栋楼的承重墙当自家院墙,想凿就凿,想开窗就开窗。物业多次劝阻、两次下达整改通知,他置若罔闻,态度嚣张,至今仍在施工。我们不禁要问:谁给此公职人员破坏承重墙的特权?

承重墙是一栋楼的安全骨架,是几十户人家身家性命的最后屏障。擅自开凿,轻则墙体开裂、楼板沉降,重则抗震能力尽失,一旦有震有险,整栋楼就是一座活棺材。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写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里的红线,是写在刑法里的底线。可这位仁安御香山小区32-1单元某住户,仗着自己是州直单位公职人员,把法规当废纸,把邻里当空气。2025年6月凿开第一处门洞,2026年5月再凿一门、又加两扇大窗,两次整改通知,他嘴上说“隔日补好”,转头继续锤打,7月12日还在施工,高楼层都听得见响声。这不是装修,这是对全楼几十户人家的公然侵权!

更恶劣的是他的身份。国家公职人员,本该是遵纪守法的表率,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可此人倒好,把公职身份当成了横行霸道的护身符,把“人民公仆”四个字踩在脚下。劝阻不听,法规不顾,邻里安危不管,整改通知不理——这不是一般的违法,这是知法犯法、仗势欺法,是把特权思想带进了整栋楼的地基里!

我们更要追问:两次整改通知,为何没有强制制止?住建、城管部门是否知情?该干部所属单位是否耳闻?如果连公职人员破坏承重墙都能一拖再拖、不了了之,那普通群众的安危谁来守护?法律的尊严谁来维护?纪检监察的问责利剑又该指向何方?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职人员更没有法外特权。承重墙不容凿,公共安全不容践踏,群众利益不容侵犯。我们强烈呼吁:

一、住建、城管部门立即介入,责令湘西吉首仁安御香山小区32-1单元某住户聘请有资质机构出具加固方案,彻底修复被破坏的承重墙,恢复原状,消除隐患;

二、依法对该住户破坏承重结构的违法行为从重作出行政处罚,绝不姑息;

三、纪检监察部门对该公职人员知法犯法、拒不整改的行为严肃问责,给全楼业主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交代。

公职人员不是“公职特权人员”。谁把人民的安全当儿戏,谁就要付出代价。谁给此公职人员破坏承重墙的特权?这个问题,必须有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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