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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司法部严禁临时工执法而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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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7: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虎啸山林

       近日,司法部颁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严禁无权执法、越权执法、无证执法、借证执法。特别强调严禁第三方服务机构、辅助人员及临时工参与执法。这一规定直击基层执法乱象,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值得充分肯定。

       长期以来,“临时工执法”现象在部分地区屡见不鲜。以交通管理为例,个别地区的辅警单独设卡查车、开具罚单;在社区治理中,有的网格员超越信息采集职责,直接实施行政处罚。这些行为不仅程序违法,更易引发执法争议。某地曾发生辅警单独执法扣押车辆引发行政诉讼的案例,最终因执法主体不适格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严重损害了执法公信力。

       “临时工执法”的弊端显而易见。其一,部分辅助人员未经专业法律培训,容易在执法程序、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出现疏漏;其二,权责不对等,个别编外人员违规执法却由所在单位承担后果,形成“执法者违法,担责者无责”的怪圈;其三,更有个别人员利用执法权限谋取私利,如某地城管辅助人员曾违规收取摊贩“管理费”,严重破坏执法队伍形象。

       司法部新规的出台,正是对这些问题进行制度性纠偏。其核心价值在于:
       第一,明确执法主体资格,确保“谁执法,谁负责”的责任链条清晰完整;
       第二,推动执法资源优化配置,倒逼执法机关加强正规化队伍建设;
       第三,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程序违法现象。

       要真正落实这一规定,还需多管齐下:
       首先应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建立全国联网的执法资格查询系统;
       其次要明确辅助人员职责边界,制定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最后要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对违规使用辅助人员执法的单位严肃追责。

       执法权威源于程序正义,法治尊严系于每个执法环节。杜绝“临时工执法”,既是对法治精神的坚守,也是对执法队伍的正本清源。唯有让每一个执法行为都经得起法律检验,才能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筑牢法治中国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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