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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廷栋
台湾人被骗前往柬埔寨遭受监禁凌辱、活摘器官的骇人听闻消息,震惊台湾社会。亡羊补牢,警政署出动员警在机场举牌示警,劝阻台湾人勿入险境。吊诡的是,仍有不少旅客怀着淘金梦,充耳不闻,有如飞蛾扑火般的前往一探究竟。
整起事件起因,出于犯罪集团以高薪征才广告诱骗台湾人出境,然后要求应征者广拉亲友入伙,如此犯罪手法类似老鼠会的“庞氏骗局”;受害者接续利诱再拉下一只小老鼠进入骗局,生生不息,最大获利者终究是犯罪集团首脑。这种骗局运用到商品行销手法,就是不肖传销商收入来源,主要靠拉人头入会赚取佣金,并非来自于推广销售商品业绩,依照多层次传销管理法规定,最重处行为人七年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一亿元(460万新元)以下罚金。问题是,同法采取“报备制”管制原则,合法报备设立的传销事业,有可能挂羊头卖狗肉的从事拉人头违法吸金行为,是以有赖公平会持续不定期抽查传销事业业务,及时抓出祸首大老鼠,防止小老鼠前仆后继跳入陷阱。
从目前营救回台的“被害人”来看,有人当初已经意识到出国从事诈骗工作,甚至最后成为犯罪集团的干部,严格来说这些人也是加害人,主观具有犯罪故意或不确定故意。如此共犯,共同实施诈术使人交付财物,或使人出国的犯罪行为,依照刑法规定最重可处七年或十年有期徒刑。不过,由于台湾与柬埔寨政府并无签订司法互助协议,如何取得事证以辨别何者为兼具被害人及加害人双重身分,是为侦查工作一大难题。可行办法是透过国际刑警组织成立跨境联合专案,进入当地瓦解犯罪集团,借由查扣犯罪物证及救出被害人证词,挑出混在其中的加害人。
政府当局及民间团体刻正积极跨海救援,只是陷于“一中原则”外交困境,致使救援工作窒碍难行。更令人担忧的是,如果这种庞氏骗局的金钱诱因持续下去,恐怕被害人有增无减,不是单靠警察举牌就可惊醒梦中人,政府应有积极打击犯罪的方法。
有效杜绝此类犯罪发生,治本之道必须切断人蛇集团犯罪链。源头方面,揪出刊登重利征才广告主,严惩幕后主使者,斩草以除根;底层方面,从被害人末端溯源追查,对于拉人头抽佣中介人,均以共犯论处,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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