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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度电向学生多收1角8分钱 南昌一院校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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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5 18:15:0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日前在检查中发现,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对学生宿舍用电每度多收0.18元,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违法多收取电费109794.96元。经调查,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院校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并处罚款54897.48元。
执法人员介绍,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江西省有关规定,学生宿舍用电应执行居民电价0.62元/度,但该院校却对学生宿舍用电按0.8元/度收取电费。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发现该院校违法行为后,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开展立案调查,并向该院校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该院校向学生退还多收电费。目前多收电费已全部退还。
执法人员表示,转供电主体应按政府部门公布的销售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并做好收费价格公示。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不得高于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总额。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转供电环节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查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记者郭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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