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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性侵害者远离青少年!“从业限制”探索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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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 11:0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点赞!这种人见人恨的罪犯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希望全国城市都能效仿上海的政策”……5月29日,上海市《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这也是全国省级层面首个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意见。这一话题在网络上引起反响并迅速冲上热搜,网友们纷纷点赞支持这种做法。
  某干部性侵12岁幼女长达2年多,导致其怀孕;北方某省一农村小学教师多次对7名幼女学生实施猥亵、强奸;北京家教邹某某多次性侵未成年少女……近年来,一些成年人利用职业便利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造成严重伤害。建立“从业限制”制度,对这些有性侵史者加以职业限制,特别是禁止他们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关系的工作,可以起到很好的威慑和防范作用,也能够缓解社会必然存在的担忧情绪。需要指出的是,国外早有类似做法。在美国,性侵犯罪者被列入一个公开的数据库,其被释放后若从事青少年等相关行业,将受到限制。
  对有性侵史者进行“从业限制”也无关歧视。上海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吴燕表示,检察机关分析发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再犯可能性高,而且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犯罪隐蔽性更强,再犯预防的必要性非常突出。有些有性侵经历的人员性侵成瘾,即使曾经受到过法律惩处,也很难说从此不再犯。如果不加以限制的话,让他们处于以前犯罪时类似的环境,可能会再次触发犯罪的冲动。因此,在职业准入方面为保护未成年人树起一道“隔离墙”非常必要。
  在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上,全社会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共识已经达成。上海建立的这项制度是对防范性侵未成年人悲剧发生的一个很好的探索,也是在法律基础上的精准施策,希望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完善,确保将“从业限制”落实到位,为全国其他地方提供有效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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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说几句吧!人生苦短何必为这小事儿记仇呢?开朗就好、想开一些、看开一些。其乐乐不如众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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