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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便利店”不能成脱缰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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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5:1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在出租车上扫码就能直接购买零食饮料、享受按摩服务……这些新装备正在多个城市的出租车上搞试点。对此,有出租车司机表示,自己可以从中分成,净赚一个月的伙食费;有乘客则表示担心,这样的销售行为是否会影响车辆行驶安全。
  近年来,“车载便利店”方兴未艾。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收入来源本就单一,近年来又受到网约车的冲击,“车载便利店”的出现,为其增加了新的收入渠道,自然是欢迎的。而对于乘客来说,“车载便利店”可以打发无聊的乘车时光,购买需要的商品,或者用零食慰劳一下饥肠辘辘的肚子,也是不错的选择。
  不过,“车载便利店”并非简单的你情我愿,而是事关乘车安全和消费安全。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车载便利店”目前尚处监管盲区,很大程度上是企业、出租车公司、司机在自我管理,由此带来一系列问题。
  其一,食品安全问题。零食是“车载便利店”的主要商品。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目前,“车载便利店”的合作公司,普遍拥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为出租车提供统一配货,不过在操作过程中,如何避免出租车司机或他人故意将商品调换,换成一些“三无”食品,是个现实问题。同时,不乏一些出租车司机为了谋取更大利润选择“单干”,自己进货自己销售,食品安全更加难以保障。
  其二,行车安全问题。对于出租车来说,安全无疑是第一位的。“车载便利店”需要安装货架等设施,占用本就狭小的车内空间,不仅影响乘坐感受,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前些年,一些地方曾流行在出租车内安装广告显示屏,在多起事故中造成后排乘客头部撞到显示屏而受伤甚至死亡,后来这种“夺命显示屏”就悄然退出市场。“车载便利店”必须汲取前车之鉴。
  其三,司机角色问题。在“车载便利店”出现之前,出租车司机的角色就是驾驶员,负责把乘客快速安全地送到目的地。而有了“车载便利店”,一些出租车司机很可能要客串多重角色,如此一心多用,无疑会分散注意力,为运营安全埋下隐患。
  作为新零售的又一风口,“车载便利店”吸引着民间资本纷至沓来。去年以来,杭州的“魔急便”项目、深圳gogo车吧项目等先后获得千万级的投融资,纷纷加大投放力度,潜在的安全问题也随之放大。“车载便利店”不能成为“脱缰野马”,监管该给其立个规矩了。有关部门必须对这一新兴业态加以分析论证,制定统一明确的规范标准,引导其在不影响安全行车与保障乘客权益的前提下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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