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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辐射案受害者想“活下去”不该成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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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0 08:32: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希望社会能将宋学文从命运下行线上拉回来。

  “最放心不下的就是27个月的儿子,但现在实在是走投无路。”28日,国内首例核辐射案受害者、41岁的宋学文告诉新京报记者,希望能得到社会帮助,让他可以通过治疗多活一段时间,陪陪只有27个月大的儿子。

  宋学文的不幸,起于偶然:若不是1996年捡到那条带有放射性金属铱-192的金属链,他不会从健全者突然变成一级残疾人,也未必会坠入命运下行线。

  不幸之处不止于此:其情况并非捡到后就急剧恶化,而是俨然有个恶化“潜伏期”——前几年,他还能靠着写书、开幼儿园勉强维持生计,从去年开始,其病情突然恶化。而他所受的赔偿,可能只考虑到当时的受害程度,而没“算”到这么远。

  眼下唯有积极治疗才可能让他续命,可他连最低5万元的检查费也拿不出来。鉴于此,有关各方也宜对其伸出援手,满足他“活下去”的期望。

  再去追溯过往,也难挽回悲剧,可这对梳理事件责任仍有价值。当年,是涉事公司未严格尽到放射源装置的妥善保管之责,才导致宋学文受伤害。虽然该企业已支付抢救治疗费用,并另行赔偿,宋学文若再申请追加赔偿也面临诉讼时效的问题,但在原有赔偿难以解决宋学文现在治疗之需的背景下,它或许可以多些人道帮扶。

  而当地政府给予的每月80元生活补贴和80元护理补贴,固然是救助的“不缺位”,可这比起宋学文治病所需费用,仍是杯水车薪。考虑到他所受之伤较特殊,可能不在当地大病保险病种范围内,能否对其“特事特办”,在其检查、治疗时给予医保、补贴等方面的照顾,或可讨论。而社会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或许也可在慈善资源调配时,将这类因特殊情况致残者纳入特殊关照范围。

  如果通过社会救助的兜底,阻断了这位无辜的核辐射案受害者向“走投无路”下滑的通道,那这个社会会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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